放流鱼苗现场
红网时刻新闻6月7日讯(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杨婷 苏斌)为增强生态保护法治意识,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保护和改善沩水流域生态环境,6月5日,世界环境日之际,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市分局、宁乡市环保志愿者协会、宁乡市检察院、宁乡市人民法院、宁乡市河长办等单位共同开展了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共建美好幸福生态宁乡” 为主题的系列活动。
《环保志愿者之歌》《我爱你中国》《绿水青山我的家》……活动当天,歌声回荡在宁乡市吾悦广场,由宁乡市环保志愿者协会志愿者们编排的合唱、歌伴舞等文艺节目寓教于乐,饱含深情地歌唱感染着在场的每一个人,激发了市民群众爱护地球、保护环境的热情。现场组织了别开生面的有奖知识问答,观众在互动抢答中不仅学习了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知识,还获得了爱心企业、商家赞助的奖品。活动中还通报表彰了2022年宁乡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宁乡幸福家”青少年生态环境征文活动评选结果。
普法宣讲结束后,参与活动的各单位相关领导和负责人在沩江母亲河畔溜子洲大桥下,进行了“生态修复增殖放流”鱼苗投放活动,共放养各类鱼苗4.5万余尾,用实际行动修护生态环境,呵护绿水青山。
据了解,今年以来宁乡市检察院共立案调查6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损害公益诉讼案,被告人均受到刑事惩罚或承担生态损害修复责任。他们有的自愿赔偿相关生态损失,并以增殖放流的替代性修复方式进行生态修复。
近年来,宁乡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在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生态环境案件中,综合专家鉴定、磋商、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听证、提起诉讼等多种方式,惩罚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人,督促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的行政机关,监督被告人以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修复生态。坚持发现一起、惩处一起、修复一起,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