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7月11日讯(熊洋 李斌 黄美玲)7月10日,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司法局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司法局就“省际边界法治睦邻廊道”建设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司法局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司法局“省际边界法治睦邻廊道”合作协议》,决定在依法治县(区)、法治政府、法律服务、社会治理、队伍建设等领域实行全方位合作。
《协议》规定,在依法治县(区)领域,建立法治建设协同机制、法治督察协同机制,法治建设专家库,发挥两地法治专家人才集群优势,共享两地典型性、先行性、创新性法治建设经验。在法治政府领域: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动机制,行政复议区域协同机制,推进行政复议信息共享、专家库共用,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在法律服务领域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统一法律援助受理标准,建立法律服务管理协同机制,构建区域协同、一体运行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两地法律服务资源有序流动。在社会治理领域共建边界联合调解中心,建立法治宣传联合机制、社区矫正执法协同机制、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协管机制,加强重大、突发矛盾纠纷事件的联合管控与应急处置。在队伍建设领域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建立人才培训交流机制,打造两地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融合共建共享新模式,加强两地法治人才跨区域学习交流。
《协议》签订后,两县(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均表示,在《协议》框架下,本着服务大局、共建共享、优势互补、统筹推进的原则,两地共同把“省际边界法治睦邻廊道”建设落到实处,切实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向一个全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