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这是湖南省首次出台市场化方式全方位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的指导性文件,旨在推动全省生态保护修复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湖南。
生态保护修复是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的重要保障。长期以来,我省一些地区生态系统受损退化问题突出、历史欠账较多,生态保护修复任务量大面广,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
此次出台的意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开展生态产品开发、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等活动,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进行全生命周期运营管护。参与方式包括自主投资、与政府合作、公益参与等3种模式。重点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以政府支出责任为主的生态保护修复。
该意见从规划引领、产权激励、指标使用、碳汇交易、林木采伐、资源利用、财税支持、金融扶持等8个方面提出支持政策,要求加快实施一批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推介项目,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生态保护修复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