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助100万元!2023年长沙市返乡入乡人才农业创业项目申报来了

2023-08-01 09:39:41 长沙发布 编辑:翁子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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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沙市返乡入乡人才

农业创业项目申报指南

为落实《长沙市返乡入乡人才农业创业项目支持办法》长农函〔2023〕49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市创新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2023年长沙市返乡入乡人才农业创业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扶持原则

1、自愿申报。本申报指南所列项目实行公开征集,项目单位自愿申报。

2、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规则公平、过程公开、结果公正的要求,进行评审、验收、审批。

3、优先原则。同等条件下在市级以上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得奖励的优先立项。

二、申报主体

2020年8月15日后在长沙市乡村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正常生产的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经营主体法人系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留学归国人员、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离岗创业人员等返乡入乡人员。

三、申报条件

1、申报的经营主体必须是在长沙市乡村区域内初次领办创办自主经营的农业经营主体。

2、退役军人为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军人。

3、适度规模:从事种植业的,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或从事农业设施大棚生产的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从事畜牧业的,生产能力年出栏生猪在500头以上,出栏羊在300只以上,出栏牛在50头以上,家禽存笼10000羽以上,蜜蜂100箱以上,水产养殖面积50亩以上;从事种养结合的,主要产业规模不低于上述标准的70%;农产品加工企业,休闲农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完成建设内容后达到生产运营条件。

四、投资期限

项目立项后一年内完成建设内容。

五、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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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荐数量及标准

长沙县5个、望城区5个、浏阳市6个、宁乡市6个;湘江新区、开福区、天心区、雨花区、芙蓉区共8个;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和宁乡市指标可调剂。

项目投资30万元以上,单个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核准到小数点前两位),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七、申报资料

1、长沙市返乡入乡人才农业创业项目申报表(见附件5)。

2、农业经营主体营业执照、主体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高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证书,退役军人退役证明,事业单位离岗创业审批表,退休人员退休证明,村(社区)返乡农民工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

4、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6)。

5、基地布局和拟建设施平面图、项目建设前水印照片。

6、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及汇总表、乡镇人民政府和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盖章审核的土地流转面积真实性证明。

7、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3)。

8、项目建设地属涉农乡镇(街道)的证明。

9、其他证明资料(含申报单位简介,见附件4)。

八、否决事项

1、已享受各级财政补贴的项目建设投入不纳入项目申报范畴。

2、当年市农业农村局产业项目已立项的不得再申报本项目。

3、同一申报主体本项目只能支持一次。

4、在国家、省、市农产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中检出有国家禁限用农兽药、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5、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主体虚假申报(提供虚假材料、虚假现场或虚假实物等)的,市农业农村局将该申报主体列入项目管理黑名单,不再享受长沙市人民政府各类财政支持。

九、申报、入库程序

1、自愿申报。申报主体在2023年8月15日前登录长沙人才智慧导航(http://www.changsha.gov.cn/csrc_portal/)填写申报信息,生成《长沙市返乡入乡人才农业创业项目申报表》并下载打印,对信息真实性签署意见并盖章,将申报表和相关资料拍照或扫描上传至申报平台。

2、乡镇(街道)初核。乡镇(街道)人才服务窗口线上审核资料完整性,通知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将上述申报资料原件报送至窗口核验。乡镇(街道)将初审合格的项目推荐意见盖章上传至平台,同时将申报材料上报至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

3、区县(市)审核推荐。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对乡镇(街道)推荐项目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现场进行核查,根据下达的申报指标,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区县(市)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同时上传至平台。

4、审核立项。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责任处室对各区县(市)报送的项目申报资料进行联合审核和现场核实,重点审核项目的申报条件、依据是否充足,项目建设内容是否符合项目建设范围。根据审核情况出具审查意见,由参与核查人员签字确认。审核合格项目数不超过立项指标数,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审定后,公示时间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市农业农村局下达项目入库计划文件。

5、项目管理。区县(市)、市农业农村局加强项目建设的跟踪指导,掌握项目进度,并将建设前、中、后水印照片上传至平台。

6、项目验收。项目单位完成建设内容且达到试运行条件,向区县(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区县(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初验,并将初验合格项目行文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进行现场验收和第三方审计,根据验收和审计结果,提出拟支持方案。

7、审定公示

将拟支持项目名单报市委人才办备案,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审定后,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拨付项目支持资金。

十、绩效评价

项目完成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项目实施、投产运行、资金使用及绩效目标情况进行绩效自评,配合财政部门组织绩效评价。

十一、纪律要求

市、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加强农业项目申报、审核、验收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受理项目审批过程中的投诉和举报,按照“谁经办,谁审核,谁负责,失职追责”的原则,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十二、咨询方式及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

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加工与品牌建设处:88666946

长沙市财政局农业处:88665698

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尹鑫,17788901164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88665988

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组,88667994

附件:

1.长沙市返乡入乡人才农业创业项目申报材料(封面)

2.目录

3.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4.******申报单位简介

5.长沙市返乡入乡人才农业创业项目申报表

6.项目绩效目标表

7.证明

8.2023年长沙市返乡入乡人才农业创业项目区县(市)推荐项目汇总表

9.2023年长沙市返乡入乡人才农业创业项目区县(市)未推荐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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