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李果 长沙报道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风向标”,也是密切联系群众的“好纽带”。近日,记者从省高院联合省司法厅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2022年,全省经人民法院通知出庭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至96.5%,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普遍提升。
通气会上,省高院发布5个“告官能见官”典型案例。案例中,各行政机关负责人通过参与庭审,直接倾听群众意见,把政府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要求落到实处,有效促进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7月31日,省高院联合省司法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2022年湖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典型案例。
不满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引发“民告官”
2019年,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某棚改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决定对该改造项目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
原告熊某某等4人的房屋,就正好位于征收范围内。2021年3月,征收部门向熊某某送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估价分户报告》,熊某某拒绝签收。之后,双方就征收补偿事项多次协调,没能达成一致意见。
2021年7月,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熊某某等人不服,向常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常德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11月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对补偿决定予以维持。熊某某于是将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常德市人民政府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涉案补偿决定及复议决定。
棚户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2022年4月21日,常德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涉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法庭上,武陵区区长表示,武陵区人民政府将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带头依法守法,加大协调化解力度,促进各方分歧在法律框架下解决,并表示武陵区人民政府将会积极主动履行本案生效裁判。当事人、旁听人员对庭审活动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均表示满意。
在二审过程中,为实质性化解争议,湖南高院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多次协调,常德市人民政府、武陵区人民政府负责人积极参与、加大协调力度,最终与熊某某等4人就房屋征收补偿达成和解意见。
横跨十年涉案过亿,“民与官对话”达和解
2013年,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慈利县人民政府委托的慈利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经投公司)签订《慈利县某公寓楼安置小区BT建设项目合同书》。
在实际施工建设过程中,该公司多次以项目资金回笼时间长、资金短缺为由向第三人经投公司借款,经投公司共借给该公司六千多万,并约定了利息。
可由于种种原因,一期工程建设周期长达6年。该公司先后于2016年12月和2019年6月将已经建成的8栋楼房交付给慈利县人民政府,并在工程交付后向政府申请支付投资款。慈利县人民政府以该公司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工程未经综合验收合格为由拒绝支付。
该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慈利县人民政府支付投资款、代垫付费用及逾期利息等款项。
该案涉及标的额1.5亿,历经时间长,法律关系复杂,能否及时妥善化解该案不仅关乎当事人利益诉求,更关乎企业对营商环境的评价。张家界中院高度重视本案审理,合议庭先后十余次赴慈利县与各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帮助当事人厘清事实和法律关系,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
在案件事实基本查明、相关项目投入司法鉴定意见已经作出、各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的情形下,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副院长带领合议庭成员赴慈利县召开府院联席会议,组织庭前调解。慈利县人民政府县长、三位副县长及住建、国土、司法行政部门、经投公司相关负责人参与调解。各方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及法律依据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就调解初步达成意向。
庭审中,慈利县分管副县长出庭应诉,并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6人参与庭审观摩。各方当事人在庭前协商的基础上,经过反复沟通磋商,最终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至此,这起横跨十年、涉案金额1.5亿的行政协议纠纷顺利案结事了。
附:2022年湖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典型案例
1、熊某某等4人诉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常德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行政复议及规范性文件审查案
2、湖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慈利县人民政府及第三人慈利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协议案
3、杨某某诉会同县高椅乡人民政府、会同县人民政府林权处理决定及行政复议案
4、钟某某等人诉新田县人民政府、永州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及行政复议案
5、湘潭市岳塘区某村委会等诉湘潭市人民政府、岳塘区人民政府等行政补偿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