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投放到蒸水河的鱼苗。
9月13日,衡阳县2023年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在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码头举行。
衡阳县2023年人工增殖放流活动现场。王佩璐/摄
红网时刻衡阳9月13日讯(通讯员 王勤 罗晨曦)淅淅沥沥的秋雨,挡不住衡阳县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的步伐。9月13日上午,衡阳县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码头,鱼跃人欢。由衡阳县委、县政府主办,县农业农村局承办的“衡阳县2023年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在此举行。自2013年以来,衡阳县已连续11年在蒸水河段开展人工增殖放流,共投放鱼种3130余万尾。
作为湘江支流的蒸水河,是衡阳县的母亲河。为进一步加强蒸水河的生态修复,保护鱼类资源,促进渔业发展,提高水体自净能力,达到以鱼净水,以鱼养水、净化水体、改善水质的目的,衡阳县决定,从2013年开始,每年在蒸水河流域举行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增加蒸水河流域鱼类种群和数量,实行“人放天养”,不投饵施肥,让它们在自然状态下觅食水中的浮游动物、浮游植物、微生物等。
据了解,此次人工增殖放流活动,衡阳县共斥资15万余元,投放3厘米以上、10厘米以下的夏花鱼种300万尾,其中草鱼30万尾,鳙鱼150万尾,鲢鱼100万尾,青鱼20万尾。
为确保人工放流效果,有效恢复全县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加快水域生态环境修复,衡阳县还出台了《关于全县重点水域实行十年禁捕的通告》,决定将蒸水(除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实行全面禁捕外的水域)、武水、演水天然水域纳入十年禁捕水域,禁捕时间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在此期间,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的捕捞船只进入禁捕水域作业,严禁制造销售禁用渔具、宣传禁止捕捞方法,严禁野生河鱼上市交易,严禁“一人多杆、一杆多钩”垂钓。同时,衡阳县还依托智慧渔政平台,全天候加强渔政巡护力度,对出现的非法捕捞行为及时依法依规给予严厉打击。2021年以来,全县共办理渔政案件34起,其中,教育引导9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当事人通过人工增殖放流的方式,投放鱼苗170余万尾进行生态补偿,及时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较好地营造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