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调查研究是人大代表履好职建好言的一项重要本领。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与人民打成一片。湖南人大融媒体中心和红网时刻新闻联合推出《我在人民中》系列报道,看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如何开展调查研究。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吴公然 任晔 实习生 胡晫媛 单琳琳 衡阳报道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没有决策权。在湖南省人大代表、衡阳市大成赏石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炫伶看来,调查研究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功,也是当好人大代表的必修课。
刘炫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开展调查研究,一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由点到面、由表及里去发现问题,以高站位视野,从小切口入手,精准选题,深入调研,合理科学建言献策。
未成年人保护既涉及民族未来,又与每个家庭息息相关,是人大代表调查研究值得用心、用力、用情的“小切口”。为此,刘炫伶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开展了一系列调研。
刘炫伶(中)在衡阳市蒸湘区法院了解有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情况。
走进法院 剖析未成年人犯罪案例
保护未成年人,必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避免他们误入歧途,护航他们健康成长。刘炫伶来到衡阳市蒸湘区法院,了解有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情况。
蒸湘区法院是城区办案量最大的法院,今年年初荣获“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也是全市首家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设有全省首批挂牌成立的少年法庭。
“去年底我办过这样一个案子,一名未成年人谢某某因喜爱网游,长期待在网吧,与社会闲杂人员交往较多,受到不良影响,又没有经济来源,遂走上了抢劫、盗窃的违法犯罪道路。”蒸湘区法院少年法庭法官陈彬彬向来此调研的刘炫伶介绍。
“当时办这个案子,说实话,很痛心,还未成年就走上犯罪道路,是我们最不愿看到的。” 陈彬彬表示,法院秉承“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向同级检察院、公安机关发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将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以及免于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有效保护谢某某的隐私权、受教育权和就业等合法权益。
刘炫伶了解到,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蒸湘区法院除了日常的办案以外,还开展送法进校园、邀学生进法院参观等“走出去、请进来”活动。
蒸湘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法官阳林表示,作为法治副校长,他会定期去学校上法治教育课,提高孩子们对性侵、校园欺凌、新型毒品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同时邀请学生们走进法院,旁听庭审,零距离接触、了解法院工作,沉浸式接受法律熏陶。
该法院多名法官在与刘炫伶交流时表示,保护未成年人不是某个部门一家的事,需要形成社会合力。目前在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方面还在一些漏洞,亟待补上。
比如,根据法律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但在现实中,很多经营者为未成年人提供成年人的身份证件,以此规避法律。这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筑牢防护墙。
刘炫伶在蒸湘区蒸湘街道松亭村调研。
下沉基层 了解未成年人保护难点
调查研究,不能只停留在走走、看看、听听,还要带着一份为党为民的责任心、一种求真求实刨根究底的科学态度,真正沉下身心,多问、细看、深思、笃行,这样调研才会有收获,才有可能提出有价值的建议。
为彻底了解目前未成年人保护还存在哪些问题,刘炫伶又来到蒸湘区蒸湘街道松亭村,走访上文谢某某的家庭背景,了解其犯罪背后的成因。
据松亭村村干部罗会海介绍,谢某某的父亲长期在外打工,母亲身体不好,读完初二后便辍学了。在缺乏管教的情况下,谢某某结交了一些不良社会人员,逐渐走上犯罪道路。
罗会海分析,谢某某在犯罪前其实属于“留守”状态,没有父母管,最终导致走上歪路。因此,在政府层面,如果多在老百姓家门口创造就业岗位,把父母留在孩子身边,对孩子进行良好的家庭教育,便能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刘炫伶与衡阳市妇联交流。
刘炫伶从衡阳市妇联进一步了解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市妇联副主席赵丹利介绍,该市妇联联合市法院创新打造了“家和姐姐”婚姻家庭调解项目,将家庭教育引入婚姻调解范畴,尤其是对涉未成年人抚养权的离婚案件,发放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离婚案当事人双方必须接受家庭教育辅导,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赵丹利表示,普法宣传能有效保护未成年人,但现在普法工作遇到了瓶颈,很难覆盖到偏远山区。比如一所中心城区学校可能有两个法治副校长,但有些偏远农村学校连一个法治副校长都没有,而农村地区恰恰是最需要普法宣传的,希望代表能对此进行呼吁。
刘炫伶表示,目前正值未成年人保护法湖南实施办法征求意见阶段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湖南实施办法立法调研阶段,她将把收集到的建议传递上去,为立良法、促善治贡献力量。
来源:红网
编辑: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