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皮镇”变成“米粮仓”,耕地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2023-09-29 22:10:40 红网
作者:肖依诺 李林军 编辑:刘良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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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9月29日讯(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李林军)9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耕地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督促退草还耕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全国检察机关10件耕地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郴州市苏仙区飞天山镇历来为农业重镇。由于种植商业草皮成本低、效益高、利润大,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该镇开始发展草皮种植产业,种植面积达2.7万亩,成为远近闻名的“草皮镇”。

2020年5月,郴州市政府要求苏仙区2020年底全面完成退草还耕工作,但飞天山镇和平村、高椅岭村等地仍存在占用耕地种植商业草皮的情况,造成几百亩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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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

2022年4月,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实地走访飞天山镇查看耕地复耕情况时,发现部分村占用耕地种植商业草皮的问题线索。经初步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飞天山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土地负有保护、管理职责,苏仙区自然资源局对土地违法行为负有监督检查职责。5月22日,苏仙检察以行政公益诉讼对上述单位立案调查。经实地勘查、询问证人、咨询专业机构意见等,查明和平村、高椅岭村等地仍有800余亩耕地被占用于种植草皮,全年进行多轮种植,致使土地耕作层被破坏,土壤肥力下降,严重损害了国家土地资源,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022年6月9日,苏仙检察向飞天山镇政府、苏仙区自然资源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飞天山镇政府积极履行退草还耕的保护管理工作职责,会同自然资源等部门对和平村、高椅岭村等地种植草皮问题限期整改,恢复粮食作物种植,并对全镇违规占用耕地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建议区自然资源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清退耕地上的草皮,恢复耕地种植条件并加强辖区内村组耕地使用的监督检查。同日,苏仙检察联合飞天山镇政府、苏仙区自然资源局召开退草还耕整改工作推进会,商议制定耕地恢复方案并有计划推进耕地整改工作。

7月21日,飞天山镇政府、苏仙区自然资源局书面回复称,已依法组织工作人员进村沟通、宣传政策,雇请旋耕机对上述草皮田进行整治清退,并对清退后的地块采取增施肥料、复垦等措施使耕地恢复耕种条件。整改过程中,针对村民不配合、拒绝退草还耕的情况,办案检察官联合村镇干部多次上门走访、释法说理,成功说服两个村组共计131户村民退草还耕。经苏仙检察、苏仙区自然资源局实地踏查,案涉800余亩耕地全部实现复垦复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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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后。

2022年8月,苏仙检察对该案进行“回头看”时发现,村民不种草皮如何致富成为一大难题。为深化诉源治理,苏仙检察、飞天山镇政府就清退后续工作进行座谈。因清退后的大部分耕地已恢复耕种条件,飞天山镇政府鼓励村民种植水稻、高粱等经济作物或将符合耕种的田地整体流转给种粮大户,推行农业规模经济。截至2022年9月,飞天山镇实现退草还耕2万余亩。

“对于耕地资源受到破坏的情况,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推进耕地保护行政执法和公益诉讼相衔接,将持续强化耕地司法治理与落实好耕地用途管制结合起来,推动辖区耕地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同步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规模化发展,利用红岩绿水的丹霞地貌优势,开展多种农业模式,调动村民退草还耕积极性,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实现耕地资源可持续发展。”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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