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9月2日讯(记者 丁斯斯 通讯员 黄蔚)“上有老下有小”家庭再迎政策利好!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这项政策将给湖南老百姓带来什么实惠?记者约请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及有关专家作出解读。
湖南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具体来看,今年以来,纳税人已按原标准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自9月起,信息系统将自动按照提高后的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此前多缴的税款可以自动抵减本年度后续月份应纳税款,抵减不完的,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纳税人还未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享受。纳税人自9月份纳税申报期起,就可以由任职受雇单位按提高后的新标准扣除,也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照新标准申报扣除。
近年来,围绕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养育、住房、医疗、养老等重点支出领域,我国陆续设立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七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在每月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基础上,再予以叠加扣除,兼顾家庭的差异性负担和支出。
“‘一老一小’扣除有利于进一步减轻家庭抚养赡养负担,更好改善和保障民生,对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将起到积极作用,我们将加大宣传辅导力度,推动政策红利惠及更多纳税人。”湖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主任田睿表示。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曹越认为,与其大水漫灌,不如精准滴灌,提高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就是给“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精准减负,给纳税人送上了实实在在的“大礼包”。
记者了解到,目前,湖南省税务局已在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设立减税降费专岗专线答疑解惑、响应诉求,并利用税收大数据精准定位适用政策的纳税人。同时,制作系列税宣产品,多渠道多阵地多领域开展政策精准推送,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快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