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月23日讯(通讯员 胡胜兰)1月21日,除夕夜,株洲石峰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江利均带队在石峰区田东路进行酒驾整治行动。15时50分许,查获一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酒精测试结果为2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查获酒驾司机。
司机称过年和家人朋友一起聚餐,喝了两杯啤酒,她认为喝这点酒自己还十分清醒,觉得开车并无大碍,况且大过年的,交警应该也回家过年了,不会出来查酒驾,于是驾车行驶。
石峰交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罚并严肃教育。在民警的教导下,驾驶员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感谢交警春节期间舍小家为大家,守护市民平安回家路。
石峰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们: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自己的家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