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消息,2022年,全省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达到8个,同比增加2个,创历年最多;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7%,创历年最低;全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56%,创历年最少。我省空气质量改善提前完成了“十四五”目标任务。
2022年,我省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聚焦PM2.5和臭氧两个重点因子,持续深入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排查、重点行业锅窑炉深度治理、移动源综合整治;聚焦重点区域,夏季开展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秋冬季开展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和现场驻点帮扶;聚焦提升预警预报能力,开展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全力将重污染天气消除在萌芽状态。
据了解,2023年,我省生态环境部门将重点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面源污染防治“四大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