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做实做细监督基本职责、不断提高监督效能的重要抓手。湖南省纪委监委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针对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频发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资源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以点带面推进重点领域治理。聚焦常态化、长效化防范和治理腐败及作风问题,先后开展违规举债和虚假化债、“洞庭清波”等专项监督,开展社保基金领域、工程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和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等专项整治,解决了一批问题、净化了一方政治生态。
协调联动凝聚监督合力
专项监督从横向上看,点多面广,责任主体多;从纵向上看,条线长、层级多。湖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整合监督力量、凝聚监督合力,推动专项监督走深走实。
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湖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协助职责,在开展专项监督过程中不断压实主体责任和部门、属地、行业监管责任,变纪委监委“单打独斗”为各单位“协同作战”,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
针对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难题,湖南创新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将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实行省纪委监委分管领导、省发改委分管领导双主任制,明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定期工作例会、重大问题集体会商、重要线索交办督办等制度,既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又充分发挥纪委监委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强大合力。
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湖南坚持“纪巡”联动、“室组地”联动、省市县三级联动,推动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视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一方面,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省委专项巡视组和128个市县专项巡察组抽调1100名业务骨干同步进驻涉粮单位和基层粮站,做到信息共用、问题共研、情况共判、成果共享,以“兵团作战”方式做深做实专项巡视巡察。另一方面,“室组地”联动监督,建立健全高效运行的情况互通、线索联查、问题整改等协同机制,推动形成专项监督闭环。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信访、财政、粮食等相关职能部门高效协同,多渠道掌握涉粮问题线索,推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系统查、系统改、系统治。
创新思路提升监督效能
推动专项监督落实落细,需要创新工作思路,探索有效机制办法,对腐败问题系统治理,持续提升监督效能。
2022年上半年,湖南专项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工作方法。专项整治明确“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原则,探索设立两个半月的自查自纠“窗口期”,凡是当年6月30日前主动上交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的,视为主动整改;对不主动上交或在自查自纠后仍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一律先免职再从严查处。自查自纠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再对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信访举报中发现的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核查,让妄图掩人耳目的违规收送行为无处遁形。
自查自纠期间,湖南省纪委监委设立上交红包礼金的“清风”账户,与曾经的廉政账户非实名不同,“清风”账户要求实名上交,既便于组织掌握情况,也为后期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提供参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涉及红包礼金问题线索时,按照省纪委监委制定的《省纪委监委“清风”账户查询操作办法》,先到“清风”账户查询,再按“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要求处理。对自查自纠期间拒不整改和仍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从严查处并通报曝光。如,2022年6月,湘潭市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了一起在深化整治期间顶风违纪收受红包礼金问题,当事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违规收受的礼金被追缴,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不仅是作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为抓住重点、破除难点,刹住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歪风,湖南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工作的若干措施》,探索实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灰名单”制度。制度规定,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不论金额大小均登记在册、存入个人电子廉政档案。对被反映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次数较多的,组织将加强综合分析研判,从严把握,审慎出具廉政意见。对仍然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一经查实,一律先免职再从严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让顶风违纪者付出沉重代价,让心存侥幸者及时收手。
完善制度促进长治长效
监督是手段,治理是目的。湖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强化监督成果运用,推动相关部门和行业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努力实现长治长效。
在社保基金专项监督中,湖南省纪委监委一方面强化警示震慑,协助省委印发典型案件通报、督促召开全省人社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全省人社系统先后有63人主动投案。另一方面,推动建章立制,针对社保基金管理存在的制度漏洞,制发纪检监察建议66份,督促从源头上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分级分岗设置系统操作权限,完善监管体系和业务办理流程,并协助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及4个配套办法,构建社保监管“1+N”制度体系。
对“洞庭清波”专项监督发现的问题,湖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挂牌督办、推动整改。“珊珀湖水环境污染问题”挂牌督办后,珊珀湖水质由2021年的劣V类提升至IV类,并持续稳定向好。困扰娄底、湘潭两市近20年的水府庙饮用水源地保护与补偿问题,经反复督办协调,推动两市达成协议,娄底城区15万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
针对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项目审批、行业管理、资金拨付使用等关键环节缺乏监管问题,湖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推动省、市、县职能部门出台指导性意见或完善相关政策文件100余份。益阳市纪委监委为解决水环境治理与农业生产之间的矛盾,督促市水利局出台《益阳市大通湖垸水系调度方案》;娄底市纪委监委推动出台《娄底市河长制“五长共治”实施办法》等。
“我们把阶段性整治和常态长效管理相结合,将专项监督发现的问题纳入日常监督、巡视巡察、审查调查工作中统筹推进,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以钉钉子精神推动专项监督成果落地生根。”湖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