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株洲环境质量通报来啦

2023-01-04 17:14:13 红网
作者:崔林 编辑:曹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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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1月4日讯(通讯员 崔林)近日,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11月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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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11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总体状况

全市城区共监测30天,其中11天为优,18天为良,1天为轻度污染,空气质量达标(优良)率为96.7%,较上年同期86.7%上升10.0%,首要污染物为PM2.5、O3。

综合指数为3.51,较上年同期4.51下降22.2%。

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较上年同期比较分别为:PM2.538微克/立方米 ,较上年同期下降24.0%;PM10 45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35.7%;O3130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上升18.2%;NO226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33.3%;SO2 6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25.0%;CO0.9毫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18.2%。

2.城市五区状况

各区空气质量达标率(天数)与上年同期比较,天元区为96.7%(上升10.0%,增加3天)、荷塘区为96.7%(上升10.0%,增加3天)、株洲经开区为96.7%(上升10.0%,增加3天)、芦淞区为90.0%(上升6.7%,增加2天)、石峰区为93.3%(上升10.0%,增加3天)。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各区从好到差排名为:天元区、荷塘区、株洲经开区、芦淞区、石峰区。

各区PM2.5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均有下降,其中石峰区下降11.4 %、芦淞区下降23.1%、株洲经开区下降23.4 %、荷塘区下降23.5%、天元区下降26.5%(下降幅度最大);各区O3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均有上升,其中株洲经开区上升12.2%、天元区上升17.1%、芦淞区上升23.1%(上升幅度最大)、荷塘区上升22.3%、石峰区上升22.6 %。

3.南四县(市)和渌口区情况

空气质量达标率(天数)与上年同期比较,炎陵县为100.0%(持平)、茶陵县为100.0%(上升3.3%,增加1天)、攸县和渌口区为100.0%(持平)、醴陵市为100%(上升6.7%,增加2天)。

县市区PM2.5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渌口区下降39.0%(下降幅度最大)、攸县下降25.0%、醴陵市下降21.2%、炎陵县下降17.4%、茶陵县持平;县市区O3浓度较上年同期比较,炎陵县下降21.8%(下降幅度最大),茶陵县下降9.3%、攸县下降5.1%、醴陵市上升5.3%、渌口区上升19.0%。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5个县市区在全省90个县市的排名分别为:炎陵县(第4名)、茶陵县(第5名)、攸县(第9名)、渌口区(第47名)、醴陵市(第6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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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11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总体状况

全市城区共监测334天,其中117天为优,153天为良,52天轻度污染,12天中度污染,空气质量达标(优良)率为80.8%,较上年同期(86.5%)下降5.7%(减少19天)。

综合指数为3.58,较上年同期3.70下降3.2%。

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较上年同期分别为:PM2.534微克/立方米 ,较上年同期下降8.1%;PM10 44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10.2%;O3171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上升19.6%;NO2 23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14.8%;SO2 6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14.3%;CO0.9毫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10.0%。

2.城市五区状况

各区空气质量达标率(天数)较上年同期均有下降,其中株洲经开区为80.8%(下降4.2%,减少14天)、天元区为80.8%(下降5.1%,减少17天)、荷塘区为80.2%(下降7.5%,减少25天)、石峰区为78.1%(下降9.3%,减少31天)、芦淞区为78.4%(下降7.2%,减少24天)。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各区从好到差排名为:株洲经开区、天元区、荷塘区、石峰区、芦淞区。

各区PM2.5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除荷塘区持平,其余均有下降,其中石峰区下降3.0%、天元区下降5.6%、芦淞区下降7.9%、株洲经开区下降20.0%(下降幅度最大);各区O3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均有上升,其中天元区上升14.3%、石峰区上升17.6%、荷塘区上升18.6%、株洲经开区上升21.0%、芦淞区上升21.1%(上升幅度最大)。

3.南四县(市)和渌口区情况

空气质量达标率(天数)与上年同期比较,炎陵县为98.8%(与上年持平),茶陵县为95.5%(下降2.4%,减少8天)、攸县为89.8%(下降6.0%,减少20天)、醴陵市为90.7%(下降7.5%,减少25天)、渌口区为89.5%(下降6.6%,减少22天)。

县市区PM2.5浓度与上年同期比较,渌口区下降10.0%、醴陵市持平、攸县上升4.2%、茶陵县上升4.5%、炎陵县上升29.4%(上升幅度最大);县市区O3浓度较上年同期比较,均有上升,其中攸县上升14.0%、茶陵县上升16.1%、渌口区上升21.7%、醴陵市上升21.7%、炎陵县上升23.4%(上升幅度最大)。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5个县市区在全省90个县市的排名分别为:炎陵县(第5名)、茶陵县(第8名)、攸县(第23名)、醴陵市(第71名)、渌口区(第7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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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11月水环境质量状况

31个江河省控及以上断面中,大桥头、茶陵县自来水厂、平虎大桥、洣水海达下游、华里、东阳湖、茶水入洣水口、酒埠江水库和株洲县自来水厂9个断面水质为Ⅰ类,星火断面水质为Ⅲ类,其余21个断面水质为Ⅱ类。

1.断面水质状况

(1)6个国控考核断面,大桥头断面水质为Ⅰ类;星火断面水质为Ⅲ类;马家河(霞湾)、渌水入河口、杨泗和草市镇4个断面水质为Ⅱ类。

(2)9个市、县域交界断面,华里为Ⅰ类水质;草市镇、仙井、菜码头渡口、马家河(霞湾)、太和、苏州坝、渌水入河口和杨泗8个断面水质为Ⅱ类。

(3)6个流域生态补偿断面,草市镇、仙井、马家河(霞湾)、太和、苏州坝和渌水入河口6个断面水质为Ⅱ类。

(4)8个渌江流域考核断面,株洲县自来水厂断面水质为Ⅰ类;星火断面水质为Ⅲ类;仙井、渌水入河口、杨泗和铁水入渌水口4个断面水质为Ⅱ类;望仙桥水库和三刀石2个断面因疫情原因未采集样品。

与上月比较,洣水海达下游和株洲县自来水厂2个断面水质由Ⅱ类上升为Ⅰ类;云阳自来水厂、草市镇、晏公潭和仙井4个断面水质由Ⅰ类下降为Ⅱ类;星火断面水质由Ⅱ类下降为Ⅲ类;大桥头、茶陵县自来水厂、平虎大桥、华里、东阳湖、茶水入洣水口和酒埠江水库7个断面水质稳定保持为Ⅰ类;其余17个断面水质均为Ⅱ类。

2.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情况

11月份,全市监测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的Ⅱ类水质标准及表2、表3中饮用水水源地特定项目指标的标准限值进行评价。

全市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持Ⅱ类水质及以上,达标率为100%。

(二)1-11月水环境质量状况

1-11月,地表水水质考核断面31个,大桥头、东阳湖和望仙桥水库3个断面水质为Ⅰ类;其余28个断面水质均为Ⅱ类。

1-11月,饮用水水质考核断面12个(县级按季度监测),市区饮用水水质考核断面3个,株洲四水厂、株洲一水厂、株洲二(三)水厂3个断面均为Ⅱ类水质。

(三)县市区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排名

相比去年同期,1-11月,9个县市区水环境质量(云龙示范区管委会无省考断面),荷塘区、炎陵县和攸县改善程度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3名)。

三、相关要求

星火断面水质下降,醴陵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排查流域水环境问题,及时制定解决方案并落实到位,确保辖区内水体水质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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