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国家防总《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的有关规定,现将张家界市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市级联系人、责任人予以明确,并向社会公示。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不再公示。



为切实做好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国家防总《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的有关规定,现将张家界市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市级联系人、责任人予以明确,并向社会公示。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不再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