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3月17日讯(通讯员 田烨)凌晨的路面空荡,以身试法的“大胆驾驶人”抱着侥幸心理在道路上“驰骋”,只不过偶尔的侥幸逃不过不分昼夜在路面巡查的泸溪交警。
为了遏制酒醉驾事故发生,泸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雷霆2023 ·百日会战”集中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结合“春季攻势”行动,采取错时勤务,加强辖区路面秩序管控,分别在3月15日和3月16日凌晨2点左右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人员。
案例一:
3月15日2点30分,泸溪县武溪镇白沙县城国道路与株洲路三岔路口,一辆灰色的湘N6XXX9的车子进入了执勤民警的视线,民警要求驾驶人靠边停车进行检查,发现驾驶人胡某某眼神躲闪,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耀眼的红光闪烁起来,检测结果为30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
案例二:
3月16日2时19分,泸溪县武溪镇白沙县城株洲路中医院路段,一辆白色轿车缓慢驶来,民警上前将其拦停对该车进行检查,打开车窗后隐约有酒味飘出,民警立即对其呼气式酒精检测,耀眼的红光再次闪烁起来,检测结果为28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
经询问,两名驾驶人当晚喝了一点儿酒,想着已经凌晨了应该不会有交警查车,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开车,没想到凌晨还能遇到交警查车,二人均后悔万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胡某某和瞿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扣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