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湖南奋力打响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记者从27日召开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暨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获悉,对于整治库中所有鉴定为C级、D级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我省力争今年全部完成整治。
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居民自建房1444.77万栋,有效管控和消除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今年,我省将对初判存在结构安全性隐患的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完成评估鉴定,并及时管控和处置;对居民自建房建设合法合规性问题完成认定工作;对经营性居民自建房经营业态进行排查,对不符合经营业态和人数规定的制定整治计划。
据介绍,今年我省自建房专项整治将继续按照“严管存量、严控增量”原则,集中排查整治以管控“存量”,严格按照程序合法管控“增量”。其中,三层及以上居民自建房,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其新建、改(扩)建、重建过程中严格依照建筑法基本程序,纳入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其他居民自建房由乡镇(街道)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省住建厅将加快制定“限额”以下居民自建房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强化竣工验收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