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湘全国政协委员、民革湖南省委会副主委、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黄东红。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黎鑫 徐士洁 长沙报道
“要解决中药材产业链条长、业态多、管理乱、效益低的局面,就必须对中药材实施分类管理!”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住湘全国政协委员、民革湖南省委会副主委、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黄东红向大会提交了《关于中药材实行分类管理的提案》。她建议,针对不同应用业态,对中药材的质量标准、预诊目标、种植技术、加工品质方面等方面,进行分类管理,并建立标准体系。
目前,我国中药材(包括林木与菌类)种植面积已突破9000万亩,面对中药材种植业的快速发展,必须有更多业态来承载,也只有在大健康应用场景下,才能更好地保证农民持续增收和乡村振兴。然而,目前中药材产业存在链条长、业态多、协调难等问题。
“中药材作为重要的农林原料,其生产由农业、林业部门进行产业管理,但深加工涉及工信、市场与药监、发改与商务等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发挥着协调职责。”黄东红指出,不同应用业态对中药材的质量标准、育种目标、种植技术、加工品质均有所差异。
“既要保护并传承好道地药材传统品牌,又要鼓励创新构建区域公用品牌,实行分类管理,是破局关键。”她在提案中建议,在大健康产业指引下,中药材原料和加工产品有必要按加工业态进行分类。比如,用于饮片与成药的中药材,要按药品相关法规管监管饮片和中成药所需中药材的标准、种植(GAP)、销售和使用;用于天然药物的药材,可基于有效成分(组分)制定中药材的质量标准、育种目标、种植规范,还可通过“生物制造”创新原料新来源;用于中药材衍生产品的药材,原则上可根据业态的行业要求制定中药材的质量标准、育种目标、种植规范。
黄东红还建议,建立中药材分类管理的标准体系。其中,包括分类构建品牌管理标准;分类制定中药材种植技术规范;分类实行中药材育种。“饮片与中成药用药材不改变基原以品种选育为主,应遵循药监局相关规定。”黄东红说,天然药物可基于有效成分(组分)制定育种目标实现种质创新,而衍生产品用药材,按加工品质作为育种目标,实现品种创新。
来源:红网
编辑:戴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