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能不能参照其他城市,也能实行商转公直转呢?”近日,针对长沙一网友的留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湖南一问政平台进行了回复,表示正组织相关人员对以本房设定抵押的贷款流程进行调整,并与相关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协调,力争尽早以顺位抵押方式实现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目前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方式
该网友表示,全国很多城市已实行了商转公直转,这样市民不用支付高额的过桥费,是利民惠民之举,“我们一直很期待长沙能尽快实行该政策。”
据了解,目前,长沙商转公有两种方式:自筹资金,须先结清商业贷款后公积金贷款才能发放,这就导致了使用政策的难度;使用其他房产抵押,流程繁琐,且往往需要一笔不少的资金过桥费。
对此,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如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产已出产权证,使用本套房抵押的情况,职工家庭先提出贷款申请,审批通过后再结清商业银行贷款,解除抵押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手续后,方可发放公积金贷款;如所购房产已经预告抵押给了商业银行且未出产权证,则无法使用本套房产再次进行预告抵押,只能使用其他房产进行抵押。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产(本套房)未出产权证,使用他套房抵押的情况,无需提前结清商业贷款,放款时由市公积金中心与商业银行直接对接。
正对以本房设定抵押贷款流程进行调整
“在办理公积金业务时,市公积金中心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强调,“手续费”可能指的是办理本套房抵押商转公时的垫资方面的服务,该业务不属于该市公积金中心的业务范围。在结清商贷时,市民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自筹资金或垫资的方式。如有垫资的需求,该业务是市场行为,可以对比市面上的公司进行选择。
此外,商转公贷款办理流程的优化,由于是一种较复杂的贷款类型,涉及环节较多,需要一定时间研究协调。为进一步优化流程,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组织相关人员对以本房设定抵押的贷款流程进行调整,并与相关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协调,力争尽早以顺位抵押方式实现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需要职工自筹全部资金结清商业贷款。
其实,早在去年年底,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在城区推出“商转公”直转业务。与原政策相比,职工无须自筹大笔资金提前还清商业银行贷款。据介绍,新模式下,客户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为原商贷抵押房产办理第二顺位抵押,即第一抵押权人是商业银行,第二抵押权人是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