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 通讯员 王湘好 吴春艳 郴州报道
桂阳公安紧盯目标任务,秉承打击破案和追赃挽损并重的工作理念,持续加大对涉电诈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3月以来,县局共破获电诈案件27起,刑拘涉诈犯罪嫌疑人69人,为民挽损30余万元。
案例一:隐瞒犯罪所得
3月14日,辖区居民周女士到鹿峰派出所报警,称其被电信网络诈骗7万余元。经循线追踪,民警锁定广东省江门市居民唐某丽有重大嫌疑。在电侦大队的大力协助下,民警远赴江门市,于3月17日将嫌疑人唐某丽及上线周某、李某乐等3人抓获归案,成功为周女士挽损6万余元。
经查,唐某丽将银行卡提供给上线李某乐和周某跑分洗钱,并从中获利。经审讯,唐某丽、李某乐等3人对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3人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二:侵犯公民信息
4月10日,县局电侦大队破获1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抓获3名嫌疑人,其中刑事拘留1人,治安拘留2人。
经查,嫌疑人陈某俊发展下线雷某怡、李某欣等人,从今年二月开始拉人头进微信群,帮助诈骗团伙实施线上引流,团伙成员非法获利1万余元。
经审讯,陈某俊等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陈某俊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李某欣、雷某怡被治安拘留。
案例三:协助实施诈骗
2月中旬,涉诈嫌疑人唐某政、彭某宇、罗某等4人以“手机口”“Q啦”等方式协助他人实施诈骗,造成梁某仁被骗6.9万元。3月初,嫌疑人唐某政、彭某宇等4人先后到案。经查,唐某政等人通过QQ语音拨打诈骗分子指定号码,然后协助他人实施诈骗。
经审讯,唐某政、彭某宇等4人对伙同他人实施诈骗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唐某政已被刑事拘留,彭某宇、罗某等3人被依法处理,追赃挽损工作在进一步开展中。
下一步,桂阳公安将按照“1123”工作思路,以高压严打态势持续深入开展反诈打跨工作,进一步提升现行电诈案件的侦破率,不断巩固和深化打击治理成效,共同构建全民反诈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