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职业操守被解雇后向公司索赔,法院不予支持!

2023-04-14 20:22:04 红网
作者:肖依诺 邹晴 马雷光 编辑:戴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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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4月14日讯(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邹晴 马雷光)小梁(化名)亲属成立了与小梁任职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公司,且新公司的客户资源与小梁在公司任职期间负责的客户具有关联。公司得知后将小梁开除,小梁向公司索赔60余万,而公司一纸诉状将小梁诉至宁乡法院。近日,宁乡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2013年8月,小梁与某汽车起重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入职后,小梁先后从事过采购工程师、物流工程师等多个岗位。2019年12月至2021年6月,小梁在该汽车起重公司处担任客户部大客户专员,之后调岗至中转岗。

2019年1月,湖南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成立。小梁的岳母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98%。该公司网站负责人为小梁,联系方式为小梁个人手机号码,主办单位通讯地址也与小梁住所地一致。

小梁任职的某汽车起重公司还发现,湖南某机械公司的客户与其在本公司负责的客户具有关联性。

2021年9月,某汽车起重公司向小梁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小梁收到通知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汽车起重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2万元。

宁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近20万元。

某汽车起重公司不服该仲裁决定,向宁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宁乡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梁作为某汽车起重公司大客户专员,负责公司大客户的对接及维护,其应严格遵循公司规章管理制度,诚实守信,不得损害用人单位利益。湖南某机械公司是小梁岳母在其在某汽车起重公司工作期间注册成立,住所地与小梁住所地相同,经营范围与小梁任职的汽车起重公司存在竞争。同时湖南某机械公司的网站负责人为小梁,联系方式亦为小梁的手机号码,湖南某机械公司的客户与小梁在某汽车起重公司负责的客户具有关联性,小梁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劳动者应遵守的诚实信用原则及公司《员工手册》第五章“奖惩条例”中严重过失2.27条款,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某汽车起重公司据此解除与被告小梁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赔偿金的情形。

据此,宁乡法院作出判决某汽车起重公司无须向小梁支付经济赔偿金。小梁不服一审判决结果,上诉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沙中院经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劳动者应该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及职业道德,在用人提供劳动期间,受到公司规章制度的约束管理,对公司有忠诚义务,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合法利益。在劳动者违背忠诚义务,违反诚实信用和职业道德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构成合法解除,对劳动者提出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应支付赔偿金的主张,在法律上将给予否定性评价,依法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合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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