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4月21日讯(通讯员 黄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切实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4月18日,芦淞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白关镇某村民在马路边从事生猪养殖,共计养殖生猪100余头,但该养殖场未配套提供禽畜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措施,粪便等废弃物直排路边沟渠,致使周边恶臭熏天,造成了严重的空气污染,也影响了市容和环境卫生,损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侵害了公共利益。
立案后,该院即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对生猪养殖场的违法排污行为进行查处;加强农业环境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以净化畜禽养殖环境,消除农业环境污染安全隐患,守护社会公共利益。
下一步,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紧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民生关切领域,增强检察监督质效,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作出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