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现场,民警讲解国安知识。
发放宣传资料。
红网时刻新闻4月15日讯(通讯员 杨婵 黄敏 傅功奇)国安则民安,国安则心安。守护国家安全,你我人人有责。为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责任。4月14日上午,常德市汉寿县公安局在市民广场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法治暨保密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主题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
活动现场,民警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张贴横幅标语等方式营造宣传氛围,向过往居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着重宣传《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公共卫生安全》、《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通过现场宣讲答疑、法律政策解读、以案释法等形式,让居民群众知晓在日常生活中如何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民警积极延伸宣传触角,与居民群众“零距离”沟通,“面对面”互动。本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手册500余份,宣传群众700余人,营造了“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法治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县域居民群众的国家安全和保密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关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您需要知道的十个小知识
今年4月15日是第8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可为,为大家准备了以下十个知识点:
一、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每年的4月15日。
二、今年是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第8个年头,2016年4月15日是第一个。
三、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的。
四、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五、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是12339。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六、 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中的权利:
(1)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2)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3)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八、境外间谍惯用的套路:拍摄照片、请教问题、网络兼职和打感情牌。
九、境外间谍关注的对象:留学生、高校学生、退伍军人、科研人员、政府机关人员等。
十、我们能够为国家做的:遵纪守法、发现可疑行为及时举报、为安全机关提供帮助和保守国家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