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4月3日讯(通讯员 张人允)“春季攻势”暨“春季守护行动”开展以来,株洲公安交警持续发力,不断加强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其中查处重点违法行为:酒驾醉驾705起,超速22922起,载客汽车超员405起,货车超载16758起,疲劳驾驶53起,无证驾驶1751起,货车违法载人7起,强行超车强行会车61起,不礼让斑马线5340起。
同时围绕株洲道路交通“易受伤、易肇事”群体不断加强违法管控,共查处两车不戴头盔139228起,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1027起,电动车无牌27324起,摩托车违法载人115起,摩托车无牌无证1588起。
重点违法行为曝光
2023年以来超载100%以上的大型车辆
株洲交警提醒:货车超载超限危害大!超过轮胎负荷,容易爆胎,且重心不稳,在变道、转弯、急刹时容易侧翻。超载还会导致制动距离延长、刹车失灵,给道路、桥梁等带来超负荷压力,严重危及公共设施安全。货车驾驶人、货运企业、装载企业等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牢记“安全第一”,坚决杜绝超载运输。
典型违法曝光
酒驾醉驾案例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023年3月15日
违法地点:芦淞区沿江中路贺嘉路口至七一路口
酒精含量:57mg/100ml
违法内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依法进行注册登记上路行使、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处罚结果:记12分、驾驶证暂扣六个月、并处以罚款2012元。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
违法时间:2023年3月12日
违法地点:石峰区响田路
醉精含量:82mg/100ml (血液检查结果:98mg/100ml)
违法内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结果: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株洲交警提醒:平安才能团圆,欢聚时刻,请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驾醉驾既是对自身安全的忽视,也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请自觉抵制、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行为,共同守护平安团圆。
“一老一小”相关案例
2023年2月23日下午,石峰交警结合“一盔一带”,“两易”群体对杨梅塘小学周边道路交通环境进行整治,紧盯学生上下学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可见违法行为,查纠涉学生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一车搭载三人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和教育,并联合学校和教育局监督整改,共同守护学生的交通安全。
株洲交警提醒:关爱儿童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电动车、摩托车要按照交通法规搭载儿童,不要因为接送学生图省事就违法超载,可以选择乘坐公交车等其他交通方式接送儿童。骑乘电动车、摩托车都要佩戴好头盔,行经路口不要抢灯,宁等一分钟,不抢一秒钟。
2022年10月31日,荷塘交警发现一位满头白发的老人驾驶电动三轮车独自外出,且没有佩戴安全头盔,通过现场讲解耐心向她普及了“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相关知识,并联系了老人家属将她安全送回。
株洲交警提醒:关爱老年人出行交通安全,老年人要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同时要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行人交通违法案例
违法行为:未通过斑马线、人行天桥等过街设施通过机动车道
违法地点:芦淞区中心广场红绿灯路口
违法时间:2023年3月28日19时12分
违法行为:未通过斑马线、人行天桥等过街设施通过机动车道
违法地点:荷塘区新华西路与钻石路口交汇处
违法时间:2023年3月29日11时28分
株洲交警提醒:出行时行人一定要走斑马线、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切勿图方便而随意横穿马路,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