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5月19日讯(通讯员 曾科军 吴华)在株洲市石峰区13.695万亩国土面积中,林地面积4.6万亩,活立木总蓄积14.59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2.9%。自2021年推行林长制工作以来,石峰区紧紧围绕“做实林长制、实现林长治”的目标,创新举措、狠抓落实,推进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林长制信息巡护系统建设、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三整合”,全区处处是美景,一幅幅生态美景遍布绿水青山之间。
夯实林长制稳固“根基”
“要切实做到‘山头有人巡、后台有人盯、问题有人查、成效有人问。’”在召开林长制工作会上,区委书记、区林长邹志超话语铿锵。为了夯实林长制“根子”,石峰区建立了区、街道(镇)、村(社区)三级林长责任机制,区委书记、区长作为区级林长。林长带头巡林,先后到各街道(镇)村(社区)督导检查松材线虫病除治、森林防灭火工作和造林绿化发展工作。
石峰区加快推进区、街道(镇)两级林长制平台管理标准化,安排专人专职负责林长制工作日常事务,配备了专门办公室和办公设备,优化监管员配置,为护林员每人配备一台手机,全面掌握护林员、监管员履责情况。
此外,石峰区将66名护林员整合专职护林员,明确各自管护面积、区域和巡护职责,建立林地网格与护林员一对一关系,实现森林资源管理网络全覆盖;对护林员实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护林员奖惩和续聘的依据。一系列措施实行,确保了石峰区林长制工作办公有场所、监管有平台、巡护有人员、管理有制度。
树好护林员这面“旗帜”
林长制决策在上层,落实靠基层护林员。在石峰区,护林员切身利益有保障首先体现在待遇上,区财政积极落实130万元管护专项资金,并整合公益林等管护资金用于专职护林员工资发放。目前,66名专职护林员年管护工资人均达2.1万元。为每名护林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障护林员权益。为充分调动护林员的积极性,石峰区建立了一整套护林员管理机制。
护林员巡山发现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做到有情必报,并及时将情况上传到林长制信息巡护系统。建立监管员现场核查、街道(镇)林长办上报、区林长办办结的三级联动核查工作机制,高效有序推动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截至目前,护林员共上报11起有效事件,区林长办办结11起巡护事件。完善巡护通报机制,护林员每天必须完成1次有效巡护,每天不少于6个小时全区域巡护;绿心事务保护中心每周对护林员巡护情况考评一次,每月对巡护工作情况进行排名,并通报巡护工作排名前十和后十的护林员,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建立良性竞争机制,推行鼓励措施,评选为年度“最美护林员”的护林员,下一年度可不参加竞聘,直接聘用。
根据护林员巡林情况排名,结合护林员管理办法,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护林员,由绿心事务保护中心及时劝退。对责任区域内出现两起及以上被人举报查处或卫星图斑拍摄到违法违规情况但没有及时上报的,取消该护林员下一年度的竞聘资格;区林长办不定期督查护林员巡林工作,对工作失职的护林员进行通报批评,累计4次以上的由绿心办解聘;影响区林长办年度考核得分,或直接造成区林长办被上级通报批评,累计2次以上的,由绿心办解聘。
打通问题销号“最后一公里”
林长制要真正实现“林长治”,除了要有一套完善的管理机制外,还要打通解决林长制问题“最后一公里”。石峰区将巡林问题清单销号作为首要任务来办,区林长办在日常工作中收集森林督查图斑处理、松材线虫病除治以及森林防火等重点难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街道(镇)、村(社区)林长办整理上报的问题,针对不同街道(镇)制定2—3个重点问题提示单,在区级林长巡林时,提示林长督促解决。
今年一季度,区委书记、区林长邹志超在九郎山森林公园巡林时,针对巡林提示单中防火值班卡点设置不规范问题,督促加快整改,合理配置,强弱搭配,确保各值班卡点有人守;区委副书记、区林长石慧彬在铜塘湾街道巡林时,针对松材线虫病除治问题,提出了解决建议。依据巡林提示单,通过区级林长高位推动,全区林长制工作压实了街道(镇)责任,解决了众多林业问题,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
石峰区林长制工作在聚焦民生之余,还聚焦林业中心工作,助推林业发展。在森林资源发展方面,深入推进森林“四化”建设,适时调整树种结构、林分结构,着力提升森林质量;推动森林城市创建,依托各类造林项目,推进森林提质增效,着力提升森林资源总量;加大对林下经济整体推进力度,充分发挥林地资源和林荫空间优势,提升森林资源效益。在森林资源保护方面,持续加大对非法侵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破坏天然林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构建一体化监管体系;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广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倡导健康饮食风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并开展野外清查行动,严禁非法贩卖野生动物,建立联防机制,筑牢野生动物保护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