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衡阳县公安局和衡阳县法院在全省率先筹备建设的“刑事速裁法庭”在衡阳县公安局监管中心举行揭牌启用。
红网时刻衡阳5月31日讯(通讯员 谢文彬 黄周生)5月30日,由衡阳县公安局和衡阳县法院在全省率先筹备建设的“刑事速裁法庭”在衡阳县公安局监管中心举行揭牌启用,标志着衡阳县轻微刑事案件全面转入速裁案件办理的新模式。
近年来,衡阳县法院率先在全省基层法院试点适用刑事速裁程序,通过搭建刑事诉讼“快车道”,大幅提升办案质量效率。此次,在公安监管中心设立“刑事速裁法庭”,充分利用看守所人员、场所相对集中的客观条件优势,针对认罪认罚的简单案件,形成“公安机关集中移送,检察院集中起诉,法院集中开庭审理、集中宣判”的良好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减少被告人判前羁押和候审时间。据悉,2022年以来,该院认罪认罚案件刑事速裁程序适用率达到23.6%,较2021年同比上升13.5%,利用速裁程序审查起诉受理案件97件,平均结案周期仅为7天。
刑事速裁法庭主要审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案件在进入速裁程序后,庭前,统一送达告知书、起诉书等材料,让被告人充分知悉自己的诉讼权利和集中审理庭审流程。庭审中,严格依照速裁案件审理的程序进行。在法庭调查阶段,在被告人已收到起诉书的情况下,仅询问公诉人对起诉书有无说明。在举证阶段,因公诉人已在审查起诉阶段将案件证据告知被告人,并制作证据清单交由被告人签名后存案卷,在举证时公诉人无需宣读证据,只要求公诉人对证据有无补充说明表态。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统一逐案发表意见,数名被告人统一辩解。法官对重点指控问题进行询问,在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对数个不同罪名案件逐案宣判。通过集中开庭审理,有效缩短办案周期,切实提升审判质效,做到“提速不降标准,简化不减权利”。
人民法院每年审理的案件在押被告人数量较多,无论是送达还是提押均需耗费巨大的司法资源。在当前办案压力不断增大的形势下,刑事速裁法庭采用集中立案、送达、开庭的一站式办理模式,大大节省了程序流转损耗的时间,有效缩短案件办理周期,被告人押解的警力配备及在途风险大幅下降,对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更高水平的有机融合具有重大意义,系人民法院不断探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