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罗威纳犬等43类危险犬禁养 如遇违法行为可拨12345或110

2023-10-18 23:54:09 红网
作者:郭薇灿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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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10月18日讯(记者 郭薇灿 实习生 王邦安)10月16日,成都崇州一小区2岁女童被大型饲养犬撕咬事件引发网友广泛关注,根据媒体报道,10月18日,咬伤女童的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已被崇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犬类禁养问题也因此事件再度引起热议。在湖南,有哪些属于禁养犬种?养犬人如何文明携犬出户?市民碰到公共场合放任犬只的行为应该怎样做?记者就此进行了梳理。

据了解,省会长沙早在2019年就已颁布实施了《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及《长沙市关于公布危险犬只目录的通告》,明确了43类危险犬只属于禁养范围,其中就包括了上述事件中咬伤女童的罗威纳犬,此外还有高加索牧羊犬、标准牛头梗、美国恶霸犬、比特犬、秋田犬、中华田园犬、所有种类的獒犬、其他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等。

随后,株洲、岳阳、益阳、衡阳、郴州等市也相继发布了养犬管理条例。对德国牧羊犬、美国恶霸犬、比特犬在内的30多种犬类予以禁养。记者梳理发现,各市出台的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对禁养犬、限养犬的规定都不尽相同,但禁养的犬种普遍具有体型较大、身体强壮、攻击性强、领地意识强等特点。

除了禁养犬种,长沙等多个城市都对养犬和携犬出户等行为做了详细规定。如《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养犬人应当按规定进行犬只免疫并取得养犬许可;不得放任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不得放任犬只在城市道路上乱跑影响交通秩序和安全;不得携带危险犬只进入严格管理区;不得携带犬只进入本条例规定的禁入单位和场所;不得遗弃、虐待犬只;不得伪造、变造、冒用、转让、买卖养犬管理相关证件;一般管理区内饲养獒犬等具有较强攻击性的危险犬只,应当圈养、拴养等。

但记者发现,在日常生活中不拴犬绳、不办理养犬登记证、干扰他人生活等这类行为仍然存在。近日,一名网友就在“百姓呼声”平台上投诉称,湘江新区河西王府井商场前坪存在每晚聚集遛狗现象,不仅有遛狗不拴绳惊扰路人,还有排泄物不清理、犬吠互斗影响过往市民等问题。

针对此类现象,《条例》中也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于违法养犬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并可以通过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者110进行举报和投诉。

《条例》规定,公安机关对未经许可养犬、违法携犬出户等违法行为可进行查处。针对未用犬绳牵领犬只并为犬只佩戴嘴套等情形,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扣押犬只。在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会先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留有记录,如果再发现该养犬者有相关违法养犬行为,就会依法罚款、扣犬甚至没收犬只。

近年来,警方对一些违法养犬行为进行了罚款、扣犬等行政处罚,同时还开展了文明养犬宣传,但在公共场所遛狗不牵绳等情况还是存在。也借此呼吁广大养犬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理养宠的相关手续,并严格履行养犬义务,做到文明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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