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整改报告》)。
今年7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审计整改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71个问题中,立行立改的问题430个,已整改412个;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241个,均已采取有效措施,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
通过审计整改,各级财政已确认收入并上缴国库16.62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4.76亿元,盘活使用或统筹纳入预算管理155.68亿元,调账处理35.9亿元。根据审计建议和移送事项,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制度391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已立案调查43人,追责问责450人。
为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及《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计整改跟踪监督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省审计厅强化跟踪监督,提升整改成效。其中,关于省级财政管理和省直部门预算执行有关问题,省财政厅和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收缴截留的非税收入和实有资金账户的存量资金共2.93亿元。关于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省级统管改革落实有关问题,省财政厅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进一步优化省以下法院、检察院的预决算管理体制,理顺罚没收入分配机制,规范涉案财物管理,推动统管改革更加规范高效。
针对尚未整改到位、整改效果不佳等情况,报告指出,当前,审计查出的问题较为复杂,有的属于中长期改革任务,需在深化改革中逐步解决;有的涉及多个部门单位,解决周期长,需分阶段逐步解决;有的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同时,还存在落实审计整改责任还不够到位的问题。报告表示,将深化整改联动,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常委会监督、政府统筹推动、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贯通协同整改机制,并继续加强对后续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直至整改完毕。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有关单位要履行好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最大化实现同向发力,合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要强化成果运用,提升审计成果服务科学决策水平,发挥好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