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以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攻坚并重,强力推进我省交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这也是湖南交通领域首个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铁路、水路货运量较2020年分别增长10%和12%,全省城市公交、出租汽车新能源占比分别达99%、60%,全省高速公路、在役普通国省道、重要县乡道沿线充电基础设施有效覆盖,全省1000吨级以上泊位配备岸电设施(油气化工码头除外)比例达100%。
为实现以上目标,《实施方案》提出了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动交通运输装备清洁化发展、推动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交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监管等4大方面重点任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十四五”期,全省将加大交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推动交通运输和大气污染防治协同发展,交通领域大气污染治理能力显著提高,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贡献交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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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货物运输绿色转型
今年8月,湖南省关于交通运输领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在《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中就有提及。《计划》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全面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突出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强化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举全力、出重拳、使实招,推动全省空气质量改善“一年见成效、两年有提升,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在推动货物运输绿色转型方面,《计划》指出,要推动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推进“多式联运”“散改集”“外集内配”等运输模式,逐步提升大宗货物清洁方式运输比例。优化提质路网结构,加快推进京港澳高速公路长株段新线扩容工程建设。到2025年,全省铁路、水路货运量较2020年分别增长10%和12%,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等重点行业企业大宗货物清洁方式运输比例达到70%以上。
在推进车船清洁低碳发展方面,《计划》指出,要以公共领域用车和中重型货车为重点,推动传统汽车清洁化,加快新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高耗能高排放船舶淘汰力度,加快船舶受电装置改造。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重点城市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完成1000载重吨及以上的内河干散货船舶、多用途船舶受电设施改造。
在加强船舶及港口污染防治方面,《计划》明确,要加强船舶燃油使用监管,有条件的船舶加装烟气处理设施。加快岸电设施建设,有受电设施的船舶(液货船除外)在具备岸电供应能力的泊位靠泊超过2小时且未使用有效替代措施的,应当使用岸电。推动港口码头使用电动机械,逐步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到2025年,船舶靠港使用岸电量年均增长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