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饮一江水,共护母亲河”湘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长沙论坛现场。
红网时刻新闻11月24日讯(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李昭菲)11月24日,“同饮一江水,共护母亲河”湘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长沙论坛举行。
“千川汇海阔,风好正扬帆。”湖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正怀强调,希望大家以本次论坛为契机,更新审判理念,紧跟绿色发展需求,全力做实最佳生态效果;扎实开展“环境资源审判飓风专项行动”,提高环资审判能力和质效,做优生态司法保护;注重司法联动,构建多元治理格局,主动融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工作大局,在实现生态共治、全域共建、发展共享格局中展现司法担当,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描绘出湖南新篇章。
长沙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张敏指出,“湘江是湖南人民的母亲河,也是长沙的名片,守住一江碧水,司法人有责任更要有担当。”要坚持正确方向,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作用,始终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大局。要坚持人民至上,充分运用司法手段,维护好人民群众环境权益。要坚持公正司法,打造高水平的专业化审判队伍,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法治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坚持协同治理,积极探索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专业机构协作解决纠纷的方式,凝聚环境资源保护共治合力。
“长沙将坚决扛牢保护湘江母亲河的政治责任,把政治担当体现在实际行动上。”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敏要求,要强化担当,树牢绿色发展的理念,切实增强湘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强联动,完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协作机制,构建生态环境多元治理格局。要联合宣讲,采取以案说法、法治课堂、设置普法宣传点等多种形式,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共同呵护美丽湘江。
长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立新则表示,长沙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和省高院的指导下,坚持树立能动司法、绿色发展、系统保护、最严法治、协同治理理念,全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生态绿色城市群,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共同描绘“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动人画卷。
共同签署《湘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倡议书》。
出席论坛的各位领导共同签署了《湘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倡议书》,以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之力共同推动湘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高质量发展,共护湘江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
论坛上,来自衡阳、株洲、湘潭、永州等中级法院及长沙市开福区、株洲市石峰区、湘潭市岳塘区、衡阳市珠晖区、永州市蓝山县等法院院领导,围绕“携手共促湘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与发展”主题,分别介绍环资审判工作经验,并针对湘江流域司法保护协作面临的问题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