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1月9日(通讯员 陈勇)“今天收到了执行款我非常激动,感谢法院和执行法官保障了我们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杨某和其他46名申请人一边签订收款账户确认书,一边笑着说。
集中发放执行款70余万元。
11月3日,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为47名工人集中发放了执行款70余万元,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将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兑换成“真金白银”。
被执行人吴某在株洲市服装城开办了一家小型服装加工厂,2019年6月,申请执行人杨某等47名工人因未结算到工资遂将被执行人吴某及其加工厂诉至法院。庭审中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作出调解书,要求加工厂及吴某于2019年12月前给付杨某等人全部工资报酬。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告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原告催讨无果遂向天元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手案件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到了服装加工厂负责人吴某,询问案件情况的同时,向其释明拖欠劳务工资应承担的风险和法律责任。经反复核查,执行法官了解到,一年多以来,该加工厂因受大环境影响,加工厂订单被取消,经营状况不理想,导致资金周转十分困难,并非恶意拖欠工人工资。
考虑到既要让工人拿到工资,又要助力企业渡过难关,承办法官便着手从平衡工人利益与公司经济发展的双赢角度开展执行工作。于是,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一方面安抚工人情绪,向他们解释加工厂面临的困难,讲明利弊关系,为小微企业的发展争取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与被执行人反复沟通,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初步方案。
同时,被执行人吴某也立下承诺,待经营状况恢复,一定会优先解决工人工资问题,兑现所有工人的工资报酬。鉴于吴某主动配合执行的良好态度,执行法官秉持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在不影响申请执行人权益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的影响。
每一份付出,都是点亮希望的光。11月3日,吴某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与47名工人达成和解,并现场发放了70余万元工资款。执行干警现场逐一核对申请执行人身份信息,引导当事人办理领款手续,申请执行人笑逐颜开。
在整个执行过程中,在执行法官善意文明执行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切实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燃眉之急。同时,申请执行人的理解与宽容,给予了被执行人继续发展的空间与动力。最终,法院的助力不仅为胜诉当事人兑现了权益,也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该案的顺利执结,最终实现了执法办案 “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