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教育和体育局,湘西高新区公共服务管理局,州直各中小学:
根据安排,全州中小学于2024年1月27日散放寒假,普通高中(含职高对口升学班)可以推迟至2月2日。春季学期,全州中小学教职工于2月23日报到,2月23日至24日集中学习。学生2月25日报名,2月26日正式上课。普通高中(含职高对口升学班)可以提前至2月19日上课。
现就2023年全州中小学散放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做好期末工作。各县市要统筹安排好学校期末各项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各学科教学任务。各县市要规范组织期末质量监测,指导各学校科学分析质量监测结果,分年级分学科形成质量分析报告。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二、做好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当前正值流感、肺炎支原体感染等冬春季传染病流行高峰期,今冬明春会持续面临多种呼吸道疾病叠加流行的局面。全州各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前后期间,要认真做好校园传染病各项防控措施,坚持多病共防,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因病缺课登记追踪、查验复课证明等“两案九制”。要组织一次传染病防控专题教育,内容涵盖手足口、腮腺炎、流行性感冒、水痘、支原体感染等传染性疾病。要督促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新生尽快完成补种,科学引导师生员工主动接种流感疫苗,筑牢免疫屏障,有效应对今冬明春流感传播高峰。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打造干净整洁、优美舒适的校园环境。要做好健康教育,引导师生每天坚持体育运动,增强自身免疫力,加强自我防护意识,强化个人责任,做好自我防护,前往人群聚集处时科学佩戴口罩,有感冒样病症及时就医。
三、抓好控辍保学工作。放假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完善控辍保学台账,压实控辍保学责任。寒假期间,全州各学校责任教师要开展至少一次“三帮一”劝学活动。要充分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女生、随迁子女、残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的寒假生活,在生活上和学习上予以指导和帮助。各县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要在春季学期开学前对域内送教上门对象身体状况、接受教育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进行一次诊断评估,提出入学安置、转学建议。
四、科学安排寒假生活。切实控制好寒假作业总量。寒假作业要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主线,充分发挥作业在帮助学生培养学习习惯、巩固知识、形成能力等方面的作用,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管理时间能力。教育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坚持户外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普知识讲座、科技制作、影评、寒假阅读、公益劳动等活动,引导学生参与多种形式的综合实践活动,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健康情趣,培养子女良好习惯,关注子女心理变化,不盲目参与校外教育培训,严禁在职教师(含民办中小学教师)参与学科类校外培训,让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
五、加强安全管理。周密部署落实寒假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重点加强冬季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溺水、防欺凌、防网络诈骗、疾病防控、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学生离校前,各学校要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对重点学生和心理疾病的学生进行有效的疏导和关注。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船舶)和超载车(船)等不安全交通工具;教育学生安全用火用电,防范火灾和煤气中毒;教育学生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遵守禁止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防止意外伤害;教育学生遵守社会公德,争做文明少年。要加强防灾避灾工作,建立健全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预警机制,做好防灾避灾应急预案。各中小学寒假期间要安排专人负责守校、护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遇重大情况要迅速妥善处理并及时逐级上报。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职学校及各级电教、教研部门参照本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