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6月24日讯(记者 陈彦兵 通讯员 杨菡)“看到曾经熟悉的同事,如今成为庭审现场的‘主角’,让我们在痛心的同时也深受警醒,我们必须以身边事、身边人为警示,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移民事务中心原主任田某某案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干部纷纷表示。
为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推进警示教育入脑入心,不断深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警示效果,泸溪县坚持用好身边典型案例,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泸溪县纪委监委坚持用好身边的“活教材”。今年以来,组织全县乡科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单位领导班子成员104人现场集中旁听庭审田某某案,让领导干部感受到纪在身边,达到不想腐的自觉。针对县教体局3起严重违纪违法案,先后多次召开县教体局警示教育大会,171人对照自查,20人主动交代问题,9人主动上交违纪所得。同时,坚持以案促建,推动相关部门出台《泸溪县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泸溪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泸溪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及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30余项。
“每一个案例都很鲜活真实,警示录中的人和事就像一面镜子,让大家对照反思。他们有的曾是身处关键岗位的‘一把手’,有的则是群众身边的乡、村干部,却都因为理想信念动摇、纪法意识淡薄、自我要求放松等方面原因走上了违纪违法道路……”
为深化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为鉴,泸溪县纪委监委在纪委全会、县委警示教育会上剖析多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并从近年来全县查处的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精心挑选10个典型案例,汇编《警示录》2册,用“案中人”警醒“身边人”,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人”。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下一步,泸溪县纪委监委将持续用好身边典型案例‘活教材’,通过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现场旁听庭审、召开案发单位民主生活会等方式,推动警钟长鸣于耳、廉洁常驻于心,持续释放‘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强化‘不想腐’的思想自觉。”泸溪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