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8月12日讯(记者 卢欣 实习生 王珊珊)如何申请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怎么发放?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关于停工留薪的这些政策,近期,湖南省人社厅作出详细解读。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
按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若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关于工资待遇,按照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单位不得拒付。而且,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把职工一丢了之。
若确定员工停工留薪期届满,且不存在延长或重新起算停工留薪期的情形,工伤职工拒绝参加劳动能力鉴定且不上班的,将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按旷工处理。如若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则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享受了停工留薪期,也能继续休年假。规定表明,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