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湖南各级法院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近日,红网时刻记者走近湖南多地法院一线,探访法院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周子熙 株洲报道
执行工作涉及利益冲突,难免滋生矛盾。让被执行人“心服口服”主动履行,对法官来说就是最好的结局。
但被执行人高高兴兴给法院送上锦旗,这事儿就稀罕了。
最近,株洲市天元区法院就收到了这样一面特殊的锦旗。
故事要从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生效判决说起。
该案中,天元区法院作出判决:软件公司向科技公司支付款项34万余元和违约金。
不久,软件公司支付了判决确认的款项本金34万余元,但在违约金的支付上出了“乌龙”。
首先是双方对违约金的计算有不同意见,未能协商一致。而软件公司负责对接该案的员工正在办理离职,没能妥善办理交接。
这样一来,科技公司认为软件公司消极履行还款义务,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立案。
当时正是软件公司经营的重要节点。该公司负责人发现未及时履行后,急忙联系承办法官,表示愿意立即履行义务,请求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免影响公司上市和发展。
而立案次日也正好碰上周末,法院执行局在了解情况后,在双休日开启绿色通道,优先加班处理此案。
在法院的推进、双方当事人的配合下,该案在短短3天内完成了立案、案款发放和执行完毕结案等所有手续,此举及时修复了软件公司的企业信用信息,保障了软件公司正常上市和运转。
事后,软件公司特意向执行法官送来一面写有“解困纾难,助力发展”的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执行工作有力度,也要有温度。”天元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龙平表示,在涉企执行工作中,对履行法定义务的失信企业予以信用修复,能最大限度减少强制执行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据介绍,在“湘执利剑2024”等专项执行行动中,天元区法院确保执行工作紧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总体部署,执结涉企案件1021件,执行到位1.86亿元,执行财产到位率51.95%,执行完毕率50.25%。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61人采取拘留措施,向公安机关移送涉拒执犯罪线索3案3人。
执行工作关乎民生福祉,关乎社会和谐稳定。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执行工作需兼顾刚性与柔性,平衡执行力度与执行温度,不仅要为胜诉当事人兑现权益,也要尽可能促进“两难”变“多赢”,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