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丨株洲交警通报8月份“五大曝光”行动典型案例

2024-09-02 08:55:09 红网
作者:龙百惠 张人允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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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9月2日讯(通讯员 龙百惠 张人允)为充分发挥宣传的教育作用、曝光的预警作用、舆论的倒逼作用,不断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株洲公安交警持续大力开展“五大曝光”,通过曝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做到“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两车”典型违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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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炎陵交警在井冈路路段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时,查获罗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骑行共享电单车,执勤民警依法开具了简易处罚单,对其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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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在荷塘区铁东路口,一辆摩托车打遮阳伞被交警拦下,交警对此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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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康某饮酒后驾驶车牌湘B7***E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滨河路时被醴陵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呼气值为24mg/100ml,交警对其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货运车辆典型违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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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石峰大队在国道320上发现一辆湘A牌照重型半挂牵引车,存在非法改装嫌疑。经民警现场排查与车辆行驶证比对,发现该车辆与实际登记的外形和数据不相符,涉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

据驾驶员称,为了方便装卸货物,便私自增加了货车车厢和自动装置。民警当场对驾驶员伍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其处以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责令其进行整改,按规定恢复车辆外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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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张某驾驶湘BA**17大型客车行驶至醴陵市瓷城大道第四中学门前路段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交警依法对张某作出驾驶证记3分并罚款200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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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云龙交警在向阳北路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起货车有超载行为。后经核查,该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30%,交警对该驾驶员处以扣1分,罚200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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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陈某驾驶湘BD****3号的小型新能源汽车(货拉拉)在天元大桥与建设南路交叉口实施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芦淞交警当场查获。

经酒精呼气测试,陈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89mg/100ml。血检报告结果为:93.42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处以十五日拘留、吊销驾驶证、罚款5000元的处罚。

事故多发路段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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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违法客货运车辆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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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运输企业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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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事故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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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谢某驾驶电动二轮车沿天元区株洲大道行驶至神农大道路口闯红灯时,与沿神农大道由北往南直行黄灯驶入路口、由邓某驾驶的湘A7***Q号小车发生碰撞,造成谢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株洲交警提醒:上路行驶,需谨慎驾驶,遵守交通信号灯,遵纪守法才能平安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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