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红网时刻新闻1月19日讯(记者 肖依诺)1月18日,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北湖区教育局原基教股副股长、负责人邓红良受贿罪一案。区纪委监委、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辖区所有中小学负责人及部分市区人大代表120余人受邀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8月至2022年8月,被告人邓红良利用担任北湖区教育局基教股副股长、负责人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违规办理入学、转学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265.6万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法庭围绕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了调查,控辩双方就指控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邓红良在最后陈述环节,泣不成声,“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我感到无比愧疚、无比悔恨、无比自责……”
庭审过程庄重严谨、规范流畅、秩序井然。本案将择期宣判。
百余名旁听人员全程观摩和聆听了庭审过程,接受一堂“零距离”的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