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自然资源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铁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湘潭县委批准,湘潭县纪委监委对湘潭县自然资源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铁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铁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贪图享乐,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权力观扭曲,“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属在承接工程项目方面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将本人及其亲属应当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搞权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王铁钢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湘潭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报经湘潭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呈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铁钢开除党籍处分;由湘潭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湘潭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湘潭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