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湖南湘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奇志。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李兵 长沙报道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关系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金融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必不可少的要素,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发挥好金融的支持作用。
今年两会,省政协委员、湖南湘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奇志带来了《关于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更好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金融需求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不断完善金融支持农业强省建设的体制机制,有力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支撑。
截至2023年9月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突破2万亿元,同比增长14.2%,高于各项贷款增速3.1个百分点,连续33个月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同比增长58.2%,种业、农机产业链供应链、农产品加工等贷款同比分别增长35.6%、225%、20.2%。
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势头好,但相比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专业化程度更高,加之农业生产经营周期较长,对融资规模和融资期限结构的多元化、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等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要把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作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重中之重,整合财政、农业、林业等部门项目资金,优先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周奇志认为,关键在于要强化针对性政策支撑,满足多元化融资需求。
如: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支持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活体畜禽、养殖圈舍以及农业商标、保单等依法合规抵质押融资,探索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业务。
如: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需求大、回笼慢的情况,实施利率低、放款快、自主选择还款方式和贷款期限、循环使用的信用产品,降低融资成本。发挥农业信贷担保和“农业保险贷”等作用,强化创业扶持贷款和特色保险品种开发。
“与之同时,将支持农业产业的链式发展作为金融创新的重要方向,推广“一项目一方案一授权”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机抵押贷款、农机融资租赁、冷链物流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服务。”周奇志表示。
“在此基础上,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财务优化、专业咨询等综合服务,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在农业农村应用。”周奇志认为,才能加强家庭农场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建设,完善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工作,推行家庭农场管理服务数字化,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承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