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月31日讯(通讯员 龙百惠 张人允)为充分发挥宣传的教育作用、曝光的预警作用、舆论的倒逼作用,不断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株洲公安交警,持续大力开展“五大曝光”,通过曝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做到“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两车”典型违法曝光
1月18日,荷塘区向阳广场路段,一辆电动车违法安装遮阳伞被查处,且后座的小朋友未佩戴安全头盔,交警依法对其两项违法行为进行合并处罚,罚款60元。
1月20日,刘某驾驶电动摩托车经过长江路与天伦路交汇处时,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执勤民警拦下,民警对其进行叮嘱教育后,对其处以20元罚款。
1月11日,易某在石峰区建设北路与清石路的交叉口(清石广场),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查,易某持有C4D证,其驾驶的轻便摩托车有注册登记,有购买保险,而且还随车携带了该车的号牌湘B1****。万事俱备,就是不挂牌。民警对驾驶员大意和侥幸心理进行批评教育,告知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是不允许上道路行驶的。对易某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处以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1月13日,芦淞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石宋路与王塔冲路口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时,在对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酒精测试筛查时发现,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立即对驾驶人唐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驾驶人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9mg/100ml,属于酒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唐某作出车辆暂扣、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客货运车辆典型违法曝光
1月5日,渌口区交警第一执勤中队在省道S207K94+400处,查获一辆超载的重型货车,该车核载49000千克,实载53050千克,超载低于百分之三十,渌口区交警依法对其处以处罚200元,驾驶证扣1分的处罚。
1月17日,瞿某驾驶湘BA2***大型客车途经醴陵市瓷城大道醴陵市第四中学门前路段斑马线时,遇行人正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违法记3分,罚款200元。
1月12日,茶陵交警在国道1061880公里200米月岭路段,查获段某驾驶湘B16**** 大型普通客车,该客车核载34人,实载36人,交警对其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决定处以500元的处罚。
1月26日,云龙交警在开展春运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时,在云龙大道查处一起货车超载违法行为。经核查,该货车超载达30%,民警立即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其超过核定载质量30%未达50%的违法行为进行驾驶证记三分,罚款500的处罚。
事故多发路段曝光
风险运输企业曝光
突出违法车辆曝光
终生禁驾人员曝光
典型事故案例曝光
2023年11月8日1时47分许,龚某平驾驶牌照为湘BX0***出租车,沿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由西往东行驶至工业大学门口人行横道路段时,与沿人行横道由北往南步行的行人肖某阳发生碰撞,造成肖某阳受伤及出租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交警认定:龚某平驾驶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时,未提前减速并停车让行,在本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肖某阳在本次事故中不承担责任。
株洲公安交警提醒您:夜间行车要降低车速,观察清楚路况。行经斑马线要减速,遇到行人要停车让行。多一份礼让,多一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