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近视率控制在30%以下!为了这个目标湖南出台攻坚行动方案

2024-02-20 07:10:30 湖南日报 编辑: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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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全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近日,湖南省教育厅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联合制定出台《湖南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攻坚行动方案》。

据了解,自2019年以来,我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平均每年下降0.5%。但是,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居高不下,部分地区小学生、初中生新发近视率较高。

对此,按照《方案》要求,到2025年,我省将构建完善长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机制,各方近视防控意识显著增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率每年持续下降不少于0.5个百分点。到2030年,实现全省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初中生、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力争平均每年下降1、0.83、1.46个百分点;全省以及各市州小学生近视率控制在30%以下,6岁儿童、初中生、高中生近视率分别下降到3%、60%、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5%以上。

实施儿童青少年阳光体育行动,保障户外活动时间

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是预防近视的有效保障。《方案》要求,学校按照国家标准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每天统一安排不少于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并尽可能在户外开展。将体育锻炼作为课后服务的重要内容,当天没有体育与健康课的班级在课后服务中开展一小时体育锻炼或户外课程。积极引导学生在课间休息时间走出教室,家长也要保障孩子在家每天一小时以上户外活动时间。

同时,各地各校要积极开展体育竞赛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帮助学生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经常开展乒乓球、羽毛球、毽球等视觉追踪类体育运动。推动各地公共体育场馆为儿童青少年提供优惠开放政策,拓展儿童青少年体育运动场地和户外活动空间。

实施爱眼护眼宣传教育行动,近视防控专家来助力

《方案》要求,要强化视力健康教育,学校每学期至少利用一节体育与健康课开展近视防控教育,普及科学用眼知识,促进学生知行合一。每年组织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爱眼日等宣传活动,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帮助家长认识到近视的危害性和“不可逆性”,提升家长近视防控意识和责任感。

根据《方案》,近视防控专家将走进校园。建立以眼科专家为主要力量的省市县三级近视防控专家宣讲团,组织走进校园开展近视防控宣讲活动,提升师生及家长近视防控意识,每所中学及城市小学、乡镇中心小学原则上每年要开展一次宣讲。

实施教室采光照明达标行动,确保符合用眼要求

教室的采光照明对近视防控非常重要。《方案》要求,按照中小学教室采光照明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新建、改扩建学校建设方案要严格把关,确保采光照明等卫生条件达标。

同时,配备可调节的课桌椅,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严格按照《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确保儿童青少年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教科书、教辅材料、学习用杂志、作业本、考试试卷、读物等。

根据《方案》,我省每年将组织开展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中小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行动,对教室采光照明不达标的,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到位,对达标率过低的地区进行通报。

实施学生健康用眼行为习惯养成行动,增强爱眼护眼意识

为增强学生爱眼护眼意识,《方案》要求将近视防控列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设置“爱眼小卫士”学生岗位,经常性教育引导学生健康用眼、保护视力健康。

学校和家长要指导学生在读写时保持“一尺、一拳、一寸”的正确读写姿势,随时纠正不良读写姿势;要减少儿童青少年对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的依赖,严格控制其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课堂教学中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指导学生使用电子产品学习时每30-40分钟应休息或远眺10分钟。

过长的学科学习时间严重影响视力。《方案》要求引导家长不盲目让孩子参加校外培训、跟风报班;规范科学布置家庭作业,严格执行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的规定;禁止中小学校违规补课、侵占学生节假日休息时间。

同时,引导学生不在走路时、吃饭时、卧床时、晃动的车厢内、光线暗弱或阳光直射等情况下看书或使用电子产品,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规律作息习惯,不熬夜、挑食、过度用眼,保障足够的睡眠时间。督促中小学校每天上下午各组织学生做一次眼保健操,帮助学生掌握眼保健操正确做法。

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早干预行动,做好各阶段防控

早发现早干预,《方案》要求定期开展视力普查,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严格落实中小学生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建立学生视力健康档案并随学籍转移,掌握学生视力变化趋势。

学校要及时将视力监测结果告知学生和家长,发现学生视力发生下降趋势时要及时进行提醒教育,存在近视迹象的要指导家长及时带其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已经出现近视的要指导家长带其到正规医疗机构、配镜机构进行及时矫正并定期检查。

《方案》对各阶段防控做了详细要求。指导家长以及托幼机构、幼儿园做好0—6岁孩子视力发育关键时期的视力保护;对小学、初中两个近视发生风险较高阶段学生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降低新发近视率;将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作为检验近视防控工作质量和效果的关键指标,统筹各学段近视防控工作,保持工作连续性、一贯性,切实降低高中阶段近视率,巩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成果。

实施近视监测诊疗规范行动,严厉打击虚假营销

《方案》要求,要坚决杜绝无视力检测资质的机构入校开展监测,学生视力监测数据要严格管理,不得用于商业用途。督促指导医疗机构按照诊疗规范进行矫治,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

要加强验光配镜行业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的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杜绝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

同时,严厉打击虚假违法营销宣传行为,依法从严查处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误导性表述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进行营销宣传的行为,严厉打击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

根据《方案》,我省将每年对各市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将攻坚行动实施情况及效果作为重要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在全省进行通报。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健康湖南考核、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作为学校卫生工作检查以及教育督导的重要方面,建立健全考核评价、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学校,依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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