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5月25日讯(记者 汪衡 通讯员 罗文娟)“要不是这次提醒教育,我可能真的会酿成重大工作失误……”某乡镇村党支部书记在被所在乡镇纪委书记提醒谈话后如梦初醒。这是蓝山县纪委监委抓早抓小,防治“小病”变“大病”的常态化实践。
近年来,蓝山县纪委监委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为导向,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关口前移,区别使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约谈函询等措施,充分发挥“第一种形态”的“预防针”作用,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
在具体实践中,蓝山县纪委监委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助推“第一种形态”规范化,将“第一种形态”纳入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督促其履行双责、严管所辖,加大对单位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提醒;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助推“第一种形态”效果化,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指导培训,提高发现党员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纪问题的能力和第一时间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的能力。
同时,立足监督职责,助推“第一种形态”常态化,紧盯“三湘护农”专项行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等行动,及关键时间节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将其作为发现“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的重要手段,针对发现的“小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尽最大限度使干部悬崖勒马、及时回头。
今年1-4月,蓝山县运用“四种形态”处置220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62人次,占比73.6%,有效避免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从违纪走向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