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肖依诺 长沙报道
“司法救助金领到了,谢谢巡察组帮咱困难老百姓办好事!”近日,接到长沙市委第四提级巡察组的回访电话时,浏阳市龙伏镇坪上村的一名申请执行人连声道谢。
这是一笔巡察组主动“巡”出来的救助金......
自3月上旬进驻雨花区人民法院以来,巡察组频频收到申请执行人的信访件。几个执行款项久拖未决的案子深深刺痛了巡察组同志的心:明明官司打赢了,却因为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赔偿款总到不了位,着实无奈!
巡察组决定专项了解法院“财产未进行处置便终本结案”的情形。
于是,一个涉困难户权益的终本案件进入了巡察组的视线。
2021年10月,家住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的王某秋承接了一处民房的阳台改造项目,雇佣李某阴负责泥水工作。作业期间,李某阴从楼上摔下,当场死亡,后李某阴家人将王某秋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王某秋应向李某阴家人支付赔偿各项损失共计730028.4元。
然而判决生效后,王某秋未主动履行义务,李某阴家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经查询发现,王某秋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遂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经巡察组调查了解,李某阴家庭是浏阳市龙伏镇坪上村的典型贫困户,其母亲离世,父亲年老多病,妻子视力一级残疾,子女尚在读书求学阶段,李某阴是家中唯一的劳动力。
如今,顶梁柱倒了,对这个困难家庭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案子能否执行到位,关乎一大家子的生计,关乎法院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想方设法找到突破口,尽量争取一些款项到位!”巡察组当机立断。
收到巡察组督办函后,雨花区法院党组迅速行动,专门研究案情,督促该案执行法官“复盘”被执行人王某秋的财产状况。
次日,法院反馈,被执行人患有肠癌等重病,确无履行能力。
“老百姓有困难,不能坐视不管。该案不能‘一终了之’,要向法院建议,对李某阴家庭进行司法救助!”碰头会上,巡察组表示。
与法院几番沟通过后,申请执行人很快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书,并顺利通过审查。法院最终作出决定,向李某阴家庭司法救助9.6万元,于是就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据了解,今年3月以来,市委第四提级巡察组已推动雨花区法院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到位金额3.466亿元,督促雨花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救助途径帮扶困难群众11人次。
“法院执行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要干好执行工作,必须做到‘心中有民’。类似于李某阴的案件,一定要主动作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助则助’,用足用好司法救助资金,解群众燃眉之急,真正让每一名老百姓都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市委第四提级巡察组组长王伟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