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

2024-10-18 14:28:13 湖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编辑: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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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截至2024年9月30日,经湖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审批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共计174家,具体服务形式包括:互联网站155个,应用程序161个,论坛5个,公众账号342个,网络直播3个,共计666个服务项。

湖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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