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截至2024年9月30日,经湖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审批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共计174家,具体服务形式包括:互联网站155个,应用程序161个,论坛5个,公众账号342个,网络直播3个,共计666个服务项。
湖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