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1月26日讯(通讯员 刘汐子)道路通行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日前,东安县人民检察院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清理、修整山体滑坡路段,切实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2024年4月8日,“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鑫龙小镇”小区旁山体部分垮塌,碎石砸落至公共通道上,且有继续垮塌风险,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事关群众出行安全,办案人员迅速调查,经查该山场紧邻居民小区,为群众出行主干道,日常车流量和人流量较大,受清明期间持续降雨等因素影响,坍塌山体尚不稳定,存在明显裂痕,护坡上又有多块巨石,随时有滑落可能。
4月10日,东安县检察院立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程序并立刻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圆桌会议,督促设置警戒防线与标识,并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制定修复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
按照行政公益诉讼集中管辖的规定,7月12日将案件移送零陵区人民检察院,并向零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案件审理期间,相关主管部门积极履职,编制了土地治理修复方案,聘请具有资质的人员按照方案施工,排除山体地质灾害隐患。随后,检察官多次进行现场查看,持续跟进山体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整治情况,现已投入治理资金50余万元,用于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为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目前,该路段安全隐患已消除,东安县道路安全巡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地质灾害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治理。针对地质灾害隐患问题,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预防性监督职能,在行政机关推诿责任、不予配合的情况下,以“诉”的方式,强化监督刚性,倒逼行政机关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形成组织严密、责任明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系,实现地质灾害防治规范化、专业化和社会化,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