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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内容摘要】
【V讯】
【1】11月26日,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启动了“迎新春送温暖”活动。15时,第一批6000件套棉被、防寒服等过冬御寒救灾物资陆续装车,从省备灾减灾中心发往灾情较重的资兴、华容、平江三地,支持有关地区做好恢复重建期间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2】11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7部门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到2025年底,各紧密型医联体(含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全部项目互认,各地市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过200项。
【评论】
燃油车尾气超标排放是制约我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重要因素。在一些大城市,燃油车的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市排放总量的40%以上,成为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负责燃油车尾气排放监测的检测机构,理应成为污染管控的“最后一道闸门”,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地方,超标尾气排放的车辆在检测机构的“协助”下,竟然能“带病”上路。
应当看到,篡改和伪造监测数据的后果非常严重。首先,它触犯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作为中介组织的环评机构、监测机构,如果在提供环评文件、监测报告的服务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受到严厉的刑事制裁。其次,它会扰乱第三方服务市场秩序,损害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的社会公信力。最后,它还会影响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决策。
近期,生态环境部多次公开表示,监测数据造假冲击了环境监管部门的底线,必须对这些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铲除其滋生的土壤。今年7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了机动车检验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不执行国家标准、篡改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9月起,生态环境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
不能让第三方机动车检测机构,成为超标尾气排放车辆的“排污源”。同时,也必须对其进行“检测”。要定期抽查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质量,进行信息公示,构建完善的监督和退出机制。其次,对于弄虚作假的第三方机构,必须依法严惩,以儆效尤,才能让那些动歪脑筋的机构和企业打消念头,守住生态环境保护的底线。此外,司法部门可以定期公布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让公众了解虚假监测的危害,提高公民法治素养,倒逼监测机构规范行为,遏制数据造假乱象。
来源:红网
编辑:周怡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