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技校毕业生待遇 湖南省职业教育条例修订迎来“二审”

2024-11-25 23:07:44 红网
作者:吴公然 编辑:肖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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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11月25日讯(记者 吴公然) 11月25日下午,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职业教育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

关于技工学校毕业生相关待遇,二次审议稿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技工学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参加职称评审(考试)、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招聘、应征入伍等,并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针对人才培养供给侧与需求侧匹配度不高的实际情况,二次审议稿明确,省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职业教育招生制度,科学确定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在录取中所占权重。明确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接纳学生实习的单位应当保障学生在实习期间按照规定享受休息休假、接受职业技能指导等权利,并不得向学生收取押金、培训费、管理费等任何形式的实习费用。

根据“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要求, 二次审议稿增加“职普融通”一章作为第五章,对职业启蒙、贯通培养等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同时增加横向融通、学习成果认定等规定,推动各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培养方案衔接,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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