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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汝城县大幅提高计生奖扶标准,由县财政全额垫资近120万元,提前把“两扶”资金发放到奖扶对象手中。奖励扶助金按省定标准的150%发放,特别扶助金每人每月增加300元。即: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奖励扶助金每人每年1440元;独生子女死亡扶助对象的特别扶助金由每人每年1620元提高到5220元;独生子女伤残扶助对象的特别扶助金由每人每年1320元提高到4920元。
为确保“两扶”对象资格确认的准确性,汝城县提前对58周岁以上“两扶”目标人群摸底登记,并严格按照政策口径和要求,对年度“两扶”对象进行资格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