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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铁腕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蒙志军 编辑:王娉娉 2013-11-18 09: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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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干部,是干部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也是中央和省委三令五申、反复强调的重要干部政策。近日,湖南省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的通知》,引起广泛关注——
  
  铁腕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

  干部工作5个规范性文件系列解读①

  ■编者按

  近日,省委办公厅和省委组织部出台了5个干部工作规范性文件,涉及领导职数、选拔任用流程、干部考察、竞争性选拔、破格提拔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彰显了省委对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空前力度和坚定决心。为深入贯彻落实好这5个文件精神,本报从今天起推出《干部工作5个规范性文件系列解读》,对5个文件进行深入解读,敬请关注。

  本报记者 蒙志军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毛泽东同志的这句经典名言,一语道破做好干部配备工作,是党和国家宏伟事业发展进步的重要保障和生命线的真谛。

  目前,我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比较突出,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近日,省委办公厅专门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的通知》。这一文件有哪些特点,将着重解决哪些问题?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官员越配越多

  板凳越加越长

  超职数配备

  是干部选任的“顽疾”

  近年来,澧县县委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干部,取得较好成效。全县共有32个乡镇,可配备领导班子成员234人,目前实配227人;县直副科级以上单位205个,可配备领导班子成员678人,目前实配656人。

  澧县县委书记彭孟雄告诉记者,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是难题,但只要坚决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干部就不难,澧县之所以在这方面取得较好成效,关键在于县委一班人坚持原则、坚守底线,在规范配备干部上不搞突破、不搞变通。

  然而,超职数配备干部,曾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顽疾”,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一直难以得到解决。

  有媒体报道,某县一个林业局,配了7个副局长, 2个局长助理。对类似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广大干部群众意见较大。

  “超职数配备干部,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采访中,省委组织部负责人对记者说。

  有关专家认为,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背了管理科学的层级原理。按照管理科学的要求,每个机构必须内设一定的层级,设计组织管理层次和控制幅度一定要适度,控制幅度应以管理事务的难易程度为前提,要考虑管理者的水平和管理手段以及管理对象的素质等因素,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积极性,保持机构的效率、活力和良性运转。

  一些地方和部门官员越配越多、板凳越加越长,机构滥设、升格失控,个别单位班子成员甚至比普通干部还多,这不仅增加了财政供养压力,带来了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问题,还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助长腐败的发生。

  强化职数意识

  “消超”落到实处

  有效杜绝“官多兵少”的“倒挂”

  近年来,针对“三超两乱”问题(超编制限额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乱按年龄划线调整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乱进人),我省重拳出击,开展铁腕整治。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有效杜绝“官多兵少”的“倒挂”,便是其中的重要方面。

  今年3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在省委常委会议上强调,要严格职数管理,严格禁止党政分设。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重申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能讲理由、讲价钱。

  今年上半年,省委办公厅下发《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规定》,以前所未有的强硬措施对机构编制管理进行“紧急刹车”。《规定》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严禁违规分设党政正职。对超职数超编制配备干部、违规分设党政正职、随意按年龄划线调整配备干部的,一律宣布已经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无效,并追究作出该干部任免决定的党委(党组)书记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随后,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要求从今年7月开始,到2014年底前,对全省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为了落实有关要求,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省委组织部专门就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进行研究,就有关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报省委常委会研究后,以省委办公厅的名义正式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的通知》。

  省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出台这一文件,目的主要是界定超职数配备干部的具体情形,明确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总体原则和主要措施,严格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的纪律要求,进一步强化全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职数意识,切实把“消超”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管理

  抓紧“瘦身”

  为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划出“硬杠杠”

  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省委态度坚定,要求严格。在对有关政策规定和各地各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认真研究的基础上,《通知》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将进一步有力推动“消超”工作的开展。

  省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通知》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政策规定,明确了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的5种具体情形,即超出核定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的;除确因工作需要并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核定职数实行党政分设的外,擅自实现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机构和单位)党政分设多设的;违反规定高配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违反规定擅自设立职务名称的;因政策性安置超配的。

  二是从严从快治理突出问题。对违反规定实行党政分设多设的,明确实行“党政一肩挑”,分设多设的干部根据工作需要交流任职或保留职级待遇改任副职,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整改到位。严厉禁止擅自扩大领导班子换届政策适用范围、划定年龄界限实行领导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和正副处级、正副科级干部的做法。

  三是强调部门联动。要求各级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本级各部门单位及其内设机构职数使用审核备案登记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监督制约,形成多方把关、共同管理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发生。

  “《通知》中的许多规定,可以说是原创性的制度创新。”省社科院人才所所长、研究员胡跃福谈到,《通知》对原来某些边界不清晰的规定进行了边界确定,对某些工作完成时间进行了量化。有些规定更是抓住了问题的核心,比如规定“凡超职数配备干部的班子,一般只出不进,直至调整到规定职数”、“当年提拔干部总数不得超过本年度腾出同一层次职数的三分之一”等,为基层统筹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设置了硬标准,明确了严要求,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方法指导。出台这一《通知》,将为造就充满生机活力的湖湘干部人才队伍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必将加快推进湖南全面小康建设进程。

  不尽责就是失职

  无作为就是过错

  严格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

  “不尽责就是失职、无作为就是过错”。在《通知》中,“健全退出机制”也是一大亮点。《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政策规定,加大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力度,腾出的职数用于消化超配干部。

  郴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李书坤在接受采访时认为,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关键是疏通干部“出口”,完善干部退出机制。在这方面,郴州做过一些有益探索。比如,在领导职数紧张的情况下,更多地运用交流调整的办法来调动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去年,全市集中交流了200多名市直单位县处级领导干部,各方面反映较好。再比如,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对作风不实、工作不力的干部,采取组织处理的手段,免去现职,既增强干部的责任心,也腾出部分领导职数。

  宁乡县委书记黎春秋谈到,目前,宁乡县已经制定了《“三评四查五找”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规定》等文件,努力破解干部“能上不能下”等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和满意度。

  湘潭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毛先林告诉记者,当前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的压力,首当其冲的是干部“能上不能下”。消化职数牵涉到干部的切身利益,人的问题是最复杂的问题。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能好不能坏的现象,是当前组织工作遇到的一个瓶颈。近年来,湘潭市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健全退出机制。强化考核问责,对绩效考核排名末位的干部予以诫勉,连续两年末位的予以免职,加大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力度,腾出的职数用于消化超配干部。近三年,全市共有17人被诫勉,4人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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