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7日讯(记者 张尚武 柳德新 通讯员 罗云峰 尹志伟)我省财政部门迅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实现财政监督关口前移。记者今天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2014年度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已于近日启动。此举意味着我省创新财政监督工作机制,检查方式由注重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督并重转变,让财政监督服务于财政管理全过程。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省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庄大力介绍,2014年度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监督检查方式,将采取“三个结合” 的方式进行,即: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上年度的部门预算执行、当年度的预算编制与下年度的预算编制相结合,现场检查与被查单位资料送审检查相结合。
据悉,2014年度预算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检查对象包括省民政厅等6个单位。省财政监督检查局将重点检查各部门新增项目支出情况,完成对重点检查对象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收入预算的完整性、基本支出预算的真实性、项目支出预算的合规性以及是否申报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级部门预算单位,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加以整改,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
省财政监督检查局自2006年起,就开始对上年省级部门预算执行与当年预算编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2年开始,将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检查与编制审查进行分离,开展了对省级部门2013年度预算编制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试点,重点检查了省政府办公厅等9个省级部门预算单位。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张尚武 柳德新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