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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杜家毫:群策群力 抓好湘江保护和治理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徐蓉 贺佳 冒蕞 编辑:王娉娉 2013-11-18 08: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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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专题蝶变湘江 招募“绿色卫士”

  本报记者 徐蓉 贺佳 冒蕞

  9月22日,省政府召开湘江流域保护与整治委员会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出席并讲话。会议决定,将湘江保护与治理定为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滚动实施三个“三年行动计划”,综合治理湘江,为子孙后代留下一江清水。

  11月17日,就省政府如何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一号重点工程”的意义、湘江治理与保护的具体举措、关键难点、沿江八市如何联动、公众如何参与保护等问题,杜家毫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湘江保护治理关系着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两型社会建设大局

  记者:感谢省长在百忙中接受湖南日报专访。请您谈谈把湘江保护与治理工作作为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的重大意义。

  杜家毫:湘江保护与治理工作不是今天才开始的,历届省委、省政府都为保护和治理湘江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这次把湘江保护与治理作为省政府的“一号重点工程”来抓,就是在历届班子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保持工作连续性,进一步动员全省上下更加重视、更加努力、更加有效地来保护湘江。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

  首先是由湘江对于湖南的重要性所决定的。湘江是我们的母亲河,流域面积涵盖全省行政区域面积的40%,承载着全省60%左右的人口、75%以上的地区生产总值。可以说,湘江保护治理关系着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两型社会建设的大局。

  其次,是由治理湘江重金属污染的紧迫性所决定的。2011年3月,《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获国务院批准,担负起为国家大江大河治理探索经验、提供示范的重大使命,国家要求我们必须在“十二五”见到成效。现在离“十二五”只剩下两年多时间,我们一定要确保在这两年多时间里,使湘江污染的趋势得到遏制,开始实现水质由下降到提升的转折,不负国家重视支持和全省人民期望。

  第三,是由湘江水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所决定的。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本,水为生命之源。目前湘江流域的用水安全,已影响到我省的粮食、食品安全。实施“一号重点工程”,就是要破解这一关系全局的难题,把喝水、蓄水、用水、治水的关系处理好,为子孙后代留下一江清水,留下永续发展的基础和条件。

  正是基于对湘江保护和治理重要性、紧迫性和严峻性的认识,我们提出把湘江水质达标、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摆在优先位置,不达目标,决不罢休。

  关键在于解决资金、技术和管理三个方面的难题

  记者:您认为推进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的关键难点在哪里,解决方案有什么考虑?

  杜家毫:推进湘江的治理和保护,关键在于解决资金、技术和管理三个方面的难题。

  上世纪中叶,欧洲莱茵河治理和日本琵琶湖治理,都耗费了大量资金。上海苏州河治理初期,哈佛大学的专家提出治理的2个关键,“坚决地截污”和“大量的资金”。湘江的保护治理也不例外。

  资金上,我们争取多渠道筹集。一方面,各级政府加大投入,整合各类专项资金,把钱用在刀刃上,集中力量保证湘江治理的资金。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高度重视,得到国家大力支持。这是我们推进工作的一大优势。到目前,湘江重金属污染规划的389个项目有280个获中央资金支持。另外,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沿江企业发展必须担负起环境责任。还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科学引导更多的环保企业投入到湘江保护治理领域。要创新投融资方式,加大污水处理厂等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

  技术上,在已经掌握一批较为成熟的重金属污染治理技术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科研投入,争取在降低成本方面取得阶段性突破;着力加强与国际相关科研组织、企业间的合作,引进符合湘江保护治理实际情况的科研成果。

  管理上,着力推动形成各级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和沿江八市一起行动的格局。第一个“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即将下发,主要任务是“堵源头”,全面截断流向湘江的污水,方案全面提出治理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和考核奖惩办法,并将任务全面分解落实到省直部门和市县政府。

  率先对湘江流域各级政府一把手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记者:湘江保护与治理涉及沿江八市,省政府在推进八市联动、实现“一江同治”上有哪些举措?

  杜家毫:在省级层面,我们成立了湘江保护协调委员会和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委员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和市县推进“一号重点工程”。

  我注意到你们湖南日报问卷调查后提供的这样一组调查数据:有95.75%的被调查者认为保护与治理湘江主要依靠各级政府。因此,我们要求湘江沿线各级政府一把手总负责,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落实。需要进一步强调的是,对湘江流域的污染治理,将率先对各级政府一把手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习近平总书记今年5月在中央政治局学习会议上,提出了环保终身责任追究,刚刚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讲话精神,湖南就从湘江流域保护与治理开始。

  湘江保护治理是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出力的全民工程

  记者:您认为应该如何发动沿江两岸老百姓积极参与保护湘江?

  杜家毫:湘江保护治理应该是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出力的全民工程。

  一方面,要积极发动和引导民间组织和广大志愿者群体参与到湘江保护中来。要设立专门的引导资金,支持环保组织和志愿者发动保护湘江的公益活动,通过活动吸引广大民众参与,提升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要加强环保部门同民间环保组织之间的联系合作,使之成为政府部门的“眼睛”,更好地实现对流域内污染问题的监督;要加强对志愿者的指导力度,支持志愿者在合法的前提下独立对湘江污染展开取证、举报等工作,并及时公开污染信息,促进政府职能部门、企业等立即解决问题,要从制度上确保广大志愿者在保护湘江上发挥积极作用。

  另一方面,大力倡导“保护湘江、人人有责”,呼吁和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从日常生活中的点滴做起,为湘江保护贡献力量。比如进一步普及环保知识,让群众了解到节约用水、选用环保产品等生活细节上也能在湘江保护治理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湘江沿线的居民、种植户、养殖户要自觉防止生活污水、畜禽粪便和农业面源污染流入湘江,让环保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自觉行动;要加大公益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坚持饮水安全基础上,考虑综合发展航运、旅游、发电等功能

  记者:湘江是沿岸百姓的饮用水源,也是我省通江达海的黄金水道。当前正是湘江枯水季节,市民非常担忧枯水季节航运会对湘江水体造成污染。请问省长,该如何协调处理湘江饮水安全和航运安全?

  杜家毫:水质安全是湘江的生命。我们要在坚持饮水安全,坚持水体水质不受破坏的基础上,考虑综合发展航运、旅游、发电等功能。重金属主要沉淀在湘江底部的泥沙中,如果船舶吃水太深,就会翻动江底底泥,并将重金属翻起,从而影响整体水质和取水口的安全。

  如何协调处理湘江饮水安全和航运安全?我认为主要是确定两个标准。一个是确定船舶类型的标准。我们将加强船型研究设计,多引导推广使用拖驳船、平底船,有效避免船舶翻起江底泥沙。

  第二个就是要科学确定湘江航运的吨位标准和运输量。目前,省发改委已经委托长沙理工大学开展现场测量及模型实验,提出船舶航行时对底泥没有扰动的标准参数。我们将根据这一标准,组织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来确定湘江丰水期和枯水期的合理通航吨位,并制定相关规定。

  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用制度保母亲河一江清水

  记者:省政府将出台哪些举措来确保顺利推进“一号重点工程”?能否向我们简单透露目前正在着手的工作和想法?

  杜家毫:自9月份成立湘江保护协调委员会和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委员会以来,各成员单位有的已经开展了相关工作,有的研究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许多工作设想和具体举措亮点不少,针对性、操作性也很强。

  对于大家十分关心的保护治理资金问题,省发改委将指导流域内地市做好发债项目的前期工作,推进衡阳水口山、郴州三十六湾和娄底锡矿山等重点治理区域县级专项债券发行工作。今年省财政将整合并追加预算用于湘江流域生态补偿。同时采取贴息、奖补、资本金投入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环保领域,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我省的环保投入。

  在体制机制方面,我们将分别制订和修订一些规定,进一步对沿江地区的环保准入提高门槛,对污水排放实行最严格的惩罚措施,明年我们将会组织几次专项“战役”。通过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用制度来保护生态环境,确保母亲河一江清水。

  在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方面,我们正招募200名保护湘江“绿色卫士”, 把湘江保护治理的相关政策、湘江流域环境合格企业和不良企业、重点企业排污、湘江流域检测断面的水质等情况向全社会定期公布,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对做出成绩的志愿者和群众举报实施奖励,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湘江保护与治理工作。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徐蓉 贺佳 冒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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